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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船舶用油控制区(沿海船舶用油控制区在哪)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3-27 18:07    点击:263   编辑:admin

一、2019中国沿海船舶排放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船舶在沿海控制区(包括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在内航行及其靠岸停泊,均应使用硫含量≤0.5%m/m以下的燃油;2020年1月1日起,船舶在沿海控制区内航行,应使用硫含量≤0.5%m/m以下的燃油,靠岸停泊应使用硫含量≤0.1%m/m以下燃油。

二、中国近海允许使用低硫油么?

10月2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管辖水域不得使用含硫量超过0.50%m/m的燃油,进入我国内河船舶排放控制区不得使用含油量超过0.10%m/m的燃油。

三、中央对渔船最新油补政策?

1、不管是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还是内陆捕捞机动渔船,都要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一个年度内从事捕捞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

2、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汽油4400元每吨、柴油3870元每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油价补贴;

3、渔船年油价补助价格等于,主机总功率乘以补助用油系数,再乘以作业时间。

四、船舶过琼州海峡燃油规定

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海南将实施比我国其他沿海控制区更加严格的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标准,船用燃油硫含量从之前的不大于0.5%m/m调整为不大于0.1%m/m。此外,在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方面,《方案》要求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或进行船用柴油发动机重大改装的、进入海南沿海控制区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所使用的单缸排量大于或等于30升的船用柴油发动机应满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第三阶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

船舶可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船载蓄电装置或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满足船舶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尾气后处理方式的,应当安装排放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水废液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中国沿海船舶燃油要求?

为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IMO)全球限硫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不得使用含硫量超过0.50%m/m的燃油,进入我国内河船舶排放控制区不得使用硫含量超过0.10%m/m的燃油(2022年扩大至海南水域),不得在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排放开式废弃清洗系统洗涤水。

六、船舶排放控制区0.5%m/m的燃油是什么意思?

质量百分含量。

0.5%(m/m) 就是每100克的物质中含有0.5克的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