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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废止)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3-12 09:14    点击:246   编辑:admin

一、安全员单船管理安全标准?

单船安全管理要素

船舶安全生产事故95%以上是发生在造船或修船上的,所以抓好单船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单船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单船上的生产工作主要有:钢结构、舾装、轮机、电气、涂装、管系等。而易出事故的作业项目有:

1、热工作业包括:使用热或产生火焰、温度的作业(如焊接、气割、打磨、使用非防暴型电动工具等)或其他有点火源的工作。 2、冷工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包括悬空高处、边缘作业)、需要采取安全措施的隔离与锁定作业、试压作业、高压水冲洗作业、涉及放射性及有毒有害作业、化学清洗作业、封闭管线或罐的开启或拆解、油漆喷漆作业、脚手架搭设和拆解、大件起运作业和任何一种非常规作业或任何一种需要专门的控制手段以确保安全的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包括:人员需要进入到有毒或易燃气体、烟雾或蒸汽已达到危险程度或空气中氧气含量过低或过多的罐、容器及某些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作业(含氧量少于19.5,或大于23.5,)。如进入油舱、油罐(柜)、双层底、高低边舱、隔离舱、管子洞等空间进行作业。 4、电气隔离锁定作业包括:带电作业和临时用电、在400V以上高压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上进行带电或不带电的作业;在低压配电盘、控制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进行不带电维修工作;安装或更换电缆作业;仪表盘、通讯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

二、水上码头安全管理细则?

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三、内河油船安全知识与操作题库?

油船装、卸油操作安全运送油品

  ⑴、 按要求准时、安全从装油地送到卸油地。

  ⑵、 其装载重量不得超过装载吃水线。

  ⑶、 装卸过程中要求无污染、无漏撒。

  ⑷、 油船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港监部门签发的油船操作证。

  ⑸、 装拆油管时必须正确使用防爆工具。

  ⑹、 连接船岸的输油软管应有足够的长度。

  油船装油安全操作

  ⑴、连接船岸间油管时,必须先装接地线,然后再装接油管。

  ⑵、在装接地线时,岸上的一端先装接于油管上而通入地下,在地线的中间装一开关,将开关拉开,再将地线的船上的一端连接于船体上,最后将开关连接。

  ⑶、打开通往油舱的输入管道阀及船尾贮油舱阀门,关闭输出管道阀及其它各油舱阀门。

  ⑷、开始送油要慢,检查油管、接头、闸阀等确无差错,并且油已正常流入指定油舱,而无溢漏现象时方可通知岸上逐渐提高装油速度,达到正常速度后,应再进行检查。装油结束前要放慢速度,避免溢油。

  ⑸、装油全过程探视孔处不能离人,值班人员要经常观察装油速度。

  ⑹、在终止装油前半小时要通知岸方做好准备,根据进度通知岸方放慢速度,以便最后一舱装满时及时停止泵油。

  ⑺、装油速度很快,船舶吃水变化大,值班人员注意随时调整缆绳的松紧。

  ⑻、全船装油结束后,先拆除软管,后拆除静电地线。

  ⑼、关闭各舱的大小阀门、管路上各种闸阀进行铅封。

  ⑽、协助有关人员对各船舱盖、孔和管路闸阀进行铅封。

  油船卸油安全操作

  ⑴、到达卸油地后,及时于收货人联系,通报品种和数量。

  ⑵、系牢首缆、尾缆、相档榄。

  ⑶、船与船之间用铜质导线连接,再于陆地静电地线连接。

  ⑷、输油软管接头不得少于4根紧固螺栓,且法兰盘间加垫耐油密封圈,下置盛油盆。

  ⑸、协助有关人员检查铅封。

  ⑹、开始卸油要慢,当检查油管、接头、闸阀确无差错,逐渐提高卸油速度,达到正常速度后,应再进行检查。

  ⑺、卸油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缆绳的松紧度。

  ⑻、卸油完毕前,等岸上关闭阀门后再关闭船上阀门。

  ⑼、先拆除软管,后拆除静电地线。

四、浅谈如何做好船舶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人力投入包括:安全机构的建立、专业人员的配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宣传、评比奖励等。

  抓好员工的教育培训,使其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操作技能,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因此也是安全投入的重要项目。

灵活多样、形式活泼、寓教于乐、声势浩大的安全宣传活动,对于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根据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交海发[2000]2号和交海发[2000]37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乡镇船舶和乡镇运输船舶

  乡镇运输船舶指乡镇中企事业单位、个体、合伙经营户、承包经营户的客货运输船及合法从事季节性营运的农用船、乡镇渡船。

  乡镇船舶指含乡镇运输船舶在内的乡镇中从事农副业生产、生活服务日用船舶和江河、湖泊、库区、风景区水域中的游览船舶。

  二、乡镇船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1.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持有合格的技术证书或文件。

  2.经港航监督机构登记,持有船舶证书或船舶执照。

  3.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应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和《营运证》以及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

  4.按规定配备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相应等级的适任证书。

  5.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救生、灯光、声号等设备。

  6.按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勘划载重线,客船、渡船还应标明载客定额和有关安全告示、标志。

  三、乡镇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对船舶的安全技术管理,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保养,使之处于适航状态或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2.从事水上运输的船舶,其船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持有相应等级的适任证书。严禁任用无证照人员担任船上职务。

  3.根据船舶的技术性能、船员条件、限定航区和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操纵船舶,不得违章操作或者强令有关人员违章操作、超员超载等冒险航行。

  4.接受乡镇政府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港航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技术、业务培训。

  5.乡镇船舶不得载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租用或委托乡镇船舶运输危险物品。少数地区确因交通原因需要由乡镇船舶承运危险物品的,须按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和船舶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乡镇船舶安全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针、政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搞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2.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

  3.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职责抓好船舶的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检查、协调部门关系。

  4.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进行安全检查,统筹安排人、财、物力,保障安全工作的开展。

  5.发生重大沉船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赴现场指挥抢救,处理善后,并及时的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督促本县船舶修造厂按国家颁发的生产技术认可条件及有关规定搞好安全生产。

  五、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上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2.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和船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

  3.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到港航监督机构及其他主管部门办理船舶登记、船员考试、船舶检验、运输许可等必备手续。督促乡镇船舶修造厂按规定到船检部门办理开业资格评级手续。

  4.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乡镇船舶、船员技术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办理船员证照手续工作。

  5.协助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乡镇船舶事故。

  六、各级港航监督机构是对本辖区乡镇运输船舶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通航水域航行秩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办理乡镇船舶登记、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调查处理乡镇运输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对乡镇运输船舶及其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政府报告安全情况等。

  各级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辖区乡镇船舶修造厂点的企业生产技术条件等级认可工作。

  乡镇运输船舶的建造和修理必须在经过船检部门批准和认可的船厂进行。

  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负有行业管理责任。其职责为:

  1.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船舶安全状况,向县乡政府提出贯彻水上安全法规和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建议。

  2.指导和帮助乡镇政府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3.审核和批准发放乡镇运输船舶《运输许可证》、《营运证》,检查和规范船舶经营运输行为。

  4.指导和协助乡镇建立、完善乡镇船舶、船员技术档案及船舶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等情况登记备案制度。

  八、水库、公园、风景区水域中的乡镇游览船舶,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单位按照港监机关的要求负责管理,并接受当地港监机关的监督检查。凡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按规定载客的,港监机关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

  九、加强客渡船安全管理。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照“谁主管、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按《条例》要求,积极筹措乡镇渡口建设资金。根据目前乡镇渡船技术状况,各地在农业税附加中安排渡口建设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20%,渡口建设经费应由各地渡口管理部门集中掌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十、渔业船舶的登记、检验、渔业船员的考试、核发证书及船名牌、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等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六、船舶工业安全管理五项原则?

船舶工业安全管理的五项原则:综合治理原则、主管原则、否决权原则、从严原则、标准化原则。

船舶工业安全管理五项原则是根据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现状提出来的,是在相当一个时期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的内容,在过去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已有所体现,只是不系统。经整理提出后,增添了具体工作内容,已开始发挥其作用。五项原则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