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环境监测公司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于 1979 年底由国家批准建设,1980 年正式组建,主要职责: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承担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价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和管理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信息。编制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和其他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开展全国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变化规律、发展趋势研究。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方法研究。
2.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技术指导。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规划和项目编制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的日常运行维护。
3.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标准,并指导各级监测站实施。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监测科技和标准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解决监测技术问题。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技术支持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4.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制定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国界河流水质、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城市空气质量、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酸沉降、颗粒物组分、光化学污染、温室气体监测。管理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区域(农村)站,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背景值、区域(农村)环境监测。组织开展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开展全国和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与监测。组织开展物理环境监测。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调查、监测、研究与评估。
5.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量值溯源与传递的技术支持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开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运维质量监督检查。承担计量认证和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技术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建立运行、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承担进入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监督检验和适用性检测工作。承担对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样品的质量监督。
6.承担生态环境部下达的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和专项调查监测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和管理全国污染源排放数据与信息。承担污染源监测的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统计与核算技术支持。承担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城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预警监测。
7.组织开展全国和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大气重污染过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测及其他预测评估等研究性工作。
8.负责全国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承担生态环境部下达的重大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协助污染事故调查。承担国家重大活动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和国内国际重大污染事故纠纷仲裁监测。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支持与技术研究工作。
9.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的技术工作。负责全国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编制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等统计报告。
10.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拟订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开展国际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国家涉外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环境履约监测工作。
12.负责对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13.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海洋环境监测系统
【】单位比较好。
检测海水质量为主。仪器先进。档次高。有出海采样的工作。3. 海洋环境监测概念股
1、船舶制造:600150中国船舶、600072中船股份、600685广船国际;
2、海洋油气开发:600583海油工程、600150中国船舶、601989中国重工、000039中集集团;
3、海工平台制造:600320振华重工、600685广船国际;
4、油气开采服务:601808中海油服;
5、设备设计总承:上海佳豪(300008)、000852江钻股份、002353杰瑞股份;
6、海上石油直升机服务:中信海直(000099);
7、海油工程装备概念股(海油工程装备概念股票)综合录井仪、采油气树和油品分析仪:神开股份(002278);
8、钻采设备电控自动化产品:宝德股份(300023);
9、钻头、钻具制造:江钻股份(000852)、杰瑞股份(002353)、002423中原特钢;
10、海工设备钢材:鞍钢股份(000898);600019宝钢股份;601268二重重装。
4. 海洋环境监测公司招聘
2021年鑫珂海洋生物招人的。招聘岗位有销售经理,出纳,质检员等若干人。
山东鑫珂海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珂公司”) 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高分子海洋生物材料——甲壳素纤维为核心原料的功能性无纺布清洁用品、防尘口罩、美容面膜、医用敷料等系列产品为主,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潍坊市临朐县十大骨干财源项目、临朐县“三招三引”大项目之一。
5. 海洋环境监测公司排名
不知道海洋测绘专业大学排名分别有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等。应该是专业与海洋,水体和海底为对象所进行的测量和海图编制工作。
6. 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哪一年
简介: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由原国家海洋局塘沽海洋站更名。
是国家海洋局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海洋环境水文、气象和水质、污染基本要素长期、连续监测工作,并为所在海域的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海洋环境信息、海域测量、海洋环境预报服务。注册资本:64万人民币7. 海洋环境监测上市公司
目前没有发现海域内存在核辐射。因为我国一直有严格的核辐射监测和控制体系,对于核辐射源的排放和泄漏会及时掌握和处理。此外,我国还加强了海洋环境监测,在海域内定期采集和分析水样、沉积物等内容,以确保海域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如果有核辐射出现,必然会及时被掌握到并得到有效的处理。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这只是当前的情况。为了确保海域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我们也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并继续加强核辐射监测和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改进。
8. 海洋环境监测公司有哪些
浙江省环保类事业单位有: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等。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生态环境政策研究、技术支撑、科技研发等相关职责。
(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职责。
(三)浙江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生态环境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相关职责。
(四)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浙江省舟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工作地址在舟山市新城。主要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支撑等相关职责。
9. 海洋环境监测资质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分级分类】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四条 【审批机关】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 【公开便民】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 【申请条件】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 【申请和受理】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第八条 【受理和审查的方式】审批机关应当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九条 【审查和决定】审批机关受理测绘资质申请后,应当依据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 【审查结果】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 【资质延续】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测绘单位的申请,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三条 【资质变更】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 【资质注销】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
第十五条 【合并转制】测绘单位发生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
测绘单位发生转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相应的审批机关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监理】测绘单位可以监理同一专业类别的同等级或者低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的该专业类别的测绘项目。
第十七条 【证书换发】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的,测绘单位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 【信息变更报告】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测绘资质的文件和资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测绘资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实施测绘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责令非法测绘的单位停止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二十条 【测绘项目】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第二十一条 【随机抽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测绘单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 【信用惩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第二十三条 【法律责任一】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 【法律责任二】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存在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 【法律责任三】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 【法律责任四】测绘单位违法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分级标准】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具体调整标准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例外情形】外商投资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