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江内河船舶出售图片2022年内河运输会迊来春天。 受疫情和长江环境保护的影响,近几年内河航运都比较低迷,部分船主由于种种原因先后退航运市场,市场货量少和高油价更加推深了运输市场的不景气,但是近期数据显示造船厂接单量明显增加,大宗货物供应量也节节上升,估计上述数据传导之下,半年内船舶货物量会明显增加,运价也会受l供销比会出现明显上升,内河转港吞吐量的增加,也会给内河运输市场带来好转。 2. 内河交通船出售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员配给、管理; (五)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六)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 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资质 第五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由其转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的有效性后,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筹建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筹建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筹建批准文件;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同意筹建船舶管理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筹建,但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开业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开业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报交通部备案;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领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在开业前十五日内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送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十日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管理经营人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歇业或者停业,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签定船舶管理合同后,应将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类型、总载重吨、船籍港,及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的名称、住所等情况报所在地和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船舶管理经营人管理而改变。 第十九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所管理的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价格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回扣,承揽船舶管理业务; (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四)允许不具备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船舶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安全、船舶污染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有关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接受船舶管理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开业后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备案手续; (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3. 最新个人船舶出售内河600吨驾驶专业: 一类、1000总吨及以上500千瓦及以上。 二类、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吨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 三类、300总吨以下150千瓦以下。 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限适用于1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150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二类船长、驾驶员:(限适用于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三类船长、驾驶员:(其中实际担任四等驾驶员职务满12个月的,可直接换发新版三类船长《适任证书》,否则换发驾驶员《适任证书》)。 三类驾驶员:(限适用于5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 4. 长江内河货船价格大全长江现在主流船型是5000-6000吨的价格在1200到1500万左右,还有一些老式船型旧的3000吨考虑品相价格可能在200到300万,能赚钱吗?当然可以,就说3000吨老式运船,一个月纯利7万到10万,一年大约75到100万。这样一个300万3000的吨船,大约4-5年可以收回成本。 下面重点来了,我需要强调的是,这个钱其实是辛苦钱,一个月6到10万收入,大多是夫妻一起在船上,或者加个父母,这样如果单纯夫妻两人就是每人每月平均工资3到5万,但这样会很累,夫妻几乎6小时轮班一次,全年无休,父母也在,就是一个人收入平均收入1万5到2万5。但是可以12小时轮班一次没那么累 5. 长江内河船舶交易市场恒济引航手机版是长江内河电子航道图辅助行船导航应用软件,该应用导航十分精确,可以让船舶更加安全的行驶,同时软件还提供了丰富的水运信息,对长江船员来说是一个极好的软件。 恒济引航是长江内河电子航道图辅助行船导航应用软件。使用恒济引航手机版能让助航信息更及时,让船舶航行更安全。 6. 长江内河船舶出售图片最新长江干线航道上起云南水富,下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838公里,途经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七省二市,连接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是目前世界上运量最大、运输最繁忙的内河水运通道。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资料,长江航运每年对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贡献达2000亿元以上,间接贡献达4.3万亿元以上。 按照航道特点,长江上中下游划分区段为:宜昌以上为长江上游航道,宜昌至汉口为长江中游航道,汉口至长江口为长江下游航道。 根据交通运输部资料,截至到2021年1月,南京以下可通航5万吨级海轮、武汉以下可通航5000吨级船舶、重庆以下可通航3000吨级船舶、宜宾以下可通航2000吨级船舶。 长江干线货船平均吨位由2016年的1490吨提升至2020年的1960吨,其中2020年三峡过闸船舶平均吨位达4680吨,反映出长江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持续提升。 长江是货运量位居全球内河第一的黄金水道,是连接我国西南、华中、华东三大经济区的交通运输大动脉。沿线主要有重庆港、宜昌港、武汉港、黄石港、九江港、安庆港、芜湖港、马鞍山港等近50个内河港口。 截止到2020年底,长江干线万吨级泊位600个、有亿吨吞吐能力的大港15个,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98个、3个,2020年实际达到亿吨吞吐的大港有12个,有力支撑了长江经济带发展。 2020年,长江干线主要内河港口实际达到亿吨吞吐规模的大港有12个,其中苏州港以55408万吨位居第一,同比增长6.0%,是排名第二的镇江港(35064万吨)的1.6倍,差距明显;从增长变化来看,12个主要内河港口中,除南通港、南京港、重庆港外,其余均实现不同程度的正增长,整体来看,长江干线内河市场发展较好。 7. 长江内河船舶出租首先你得有业务 再 要看船的大小 租金 目前的行情,正常情况2000多吨的船一年20万。业务好的有100多万 8. 内河船舶交易买卖二手船交易网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方法如下:1.首先,应该确定二手进口设备的商品编码,因为只有拿到准确的海关编码才能确定二手进口设备的监管条件。 2.从海外发货海运到中国最少需要十几天,所以香港中检可以先预报,这样加上二手设备进口上面的商检备案的时间刚好和二手设备进口进口海运时间差不多。 3.接下来,就是准备资料,开始作进口旧设备商检备案,这是要在进出二手设备进口口岸检验检疫局办理的。 4.出证后,安排中检,中检公司实际查检,这里中检不会太严,一般都会通过二手设备进口的,顺利拿到中检证书。 5.货到内河码头后,向口岸商检局递交报检资料,二手设备进口商检局会派人去查货,通过之后就会拿到通关单。 6.中检证拿到之后,就是向船公司订仓,按排香港口岸,同陆口岸二手设备的驳船。 7.提货后,货暂存香港仓库,然后审请办理二手设备进口许可证。 8.拿到通关单,就可以打报关单,进行二手设备进口动作 9. 内河二手船舶买卖交易信息网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水域的渡口渡船相关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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