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坝的具体位置三峡工程大坝坝址选定在宜昌市三斗坪,在已建成的葛洲坝水利枢纽上游约40千米处。长江水运可直达坝区。工程开工后,修建了宜昌至工地长约28千米的准一级专用公路及坝下游4千米处的跨江大桥DD西陵长江大桥。还修建了一批坝区码头。坝区已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 三峡电站总装机容量2240万千瓦,在来水量正常的情况下,每年可提供近1000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可替代5000万吨的燃煤、约减排1亿吨二氧化碳和150万吨二氧化硫,是应对气候变化、治理环境污染当之无愧的清洁能源主力军,也是我国西电东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上海、广东等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扩展资料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从构想的提出,到规划、设计、论证及建设过程中,各种质疑声音一直存在。中央一直秉持通过科学争鸣实现科学决策原则,为重大工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做出了典范。 三峡竣工典礼上,一位老科学家曾说感谢那些提反对意见的人,正是不同意见的长期交锋,才使三峡工程方案不断优化和完善。三峡工程第一要务是防洪,水库正常高水位175米时,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能有效拦蓄宜昌以上的洪水。 三峡水库已数十次进行防洪调度、成功拦洪错峰,多次经受了比1998年更大规模洪水的考验,比如2012年7月24日把最大洪峰流量从71200立方米/秒削减到45800立方米/秒,当晚武汉市民在江滩闲庭信步,与1998年如天壤之别。三峡工程对保障荆江河段安全、使广褒富饶的江汉平原和沿岸1500万人远离洪水威胁发挥了重大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峡大坝 三峡大坝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中堡岛,处于葛洲坝上游38公里处,长江上游西陵峡中段。 三峡坝区 过去说的是三斗坪中堡岛。现在中堡岛已挖的不见了。三峡总公司征地夷陵区的三斗坪、乐天溪、太平溪三镇以及秭归茅坪镇几个乡镇的地盘,现在完全圈起来了,与周边四镇没关系了。你说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呢。说是三峡集团吧,不合适,说是这四个镇任一个也不合适。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下岸溪转车。我就这边。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黄柏河流域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黄柏河流域的规划、保护、利用以及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黄柏河流域(以下简称流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黄柏河自干支流发源地起至小溪塔集锦桥橡胶坝止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 流域内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和管理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流域实行分区保护: (一)尚家河水库大坝以上干流及其一级支流第一道山脊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以及官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核心区;第一道山脊线距离岸线超过一千米的,岸线外一千米以内的水域和陆域为核心区; (二)汤渡河水库大坝以上除核心区以外的水域和陆域,为控制区; (三)流域范围内除核心区、控制区以外的水域和陆域,为影响区。 流域以及核心区、控制区、影响区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四条 流域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第五条 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域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流域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流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流域保护工作。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流域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域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域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流域保护重大问题,督促落实保护措施。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流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经济和信息化、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防疫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流域保护的相关工作。 流域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流域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在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流域保护工作。 流域内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通过村规民约等规范村(居)民行为,协助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流域保护工作。第八条 流域内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水污染监测和防治、水生态安全、河道和水库岸线管理等流域保护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流域保护工作过程中,不履行职责造成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追究责任。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就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水和垃圾等环境治理、依法征收重要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生态移民搬迁、农业清洁生产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补偿的事项,制定具体生态补偿办法。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水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各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流域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流域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参与流域保护工作。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流域保护情况的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流域保护的信息。第二章 流域规划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流域保护综合规划,作为流域资源保护和控制利用、水生态安全、河道和水库岸线管理等流域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 流域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区域保护综合规划,作为本辖区内流域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第十三条 流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流域内产业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应当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