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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船舶倒船需要做些什么(船员弃船时应该怎么做)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12-02 16:15    点击:187   编辑:admin

1. 船员弃船时应该怎么做

他从海底生还

一个普通船员,随着沉船落在海底,苦熬125小时,竟然出现奇迹——

张书通被困海底125小时得救生还,有人说是个奇迹;然而,更为震撼人心的是创造这一奇迹的人们。

黄 海 沉 船

6月18日,黄海大雾弥漫。

这种海上大雾,叫“平流雾”,是海洋的“瘟疫”。它不仅使海面能见度不到二海里,而且能使雷达失灵。

12点35分,正在青岛海区胶州湾海面作业的天津航道局“津航浚102号”万吨挖泥船,大雾中突然被一个疾驰而来的庞然大物——“鲁海15号”集装箱货轮撞翻!

船身在震颤中迅速倾斜下沉!

机敏的电报员立即向青岛、向天津、向北海发出紧急求救信号。

哪料到,倾斜的船体像炒勺翻扣那样,疾速向海底扎去。电报员和一些船员来不及穿救生衣,就被甩入大海。

正在海面上捕捞作业的“鲁捞渔716”船,闻讯第一个驶向出事现场。只见落水的102号船船员们在海水中点点散散地拼命挣扎着。有时,一层海浪打过来,把他们卷进去,复又飘上来,又打下去,个个危险万分。“鲁捞渔716”船员们奋力抢救,费了很大劲,才营救上20名落水船员。

浓雾越来越大,天水一色,什么也看不见。渔船继续艰难地在海面上搜索。突然不远处漂过来一个人。船长吕良桨和大副吕良喜甩出打有活结的绳套,把落水人拉了上来,一看,此人脸色苍白,口吐白沫,肚子鼓得老大。是“102号”船长刘文强。吕良桨立刻命几个渔民轮流给他做人工呼吸。当轮到第四个人做人工呼吸时,刘文强终于“呀”的一声,吐出了胸膛中最后的溺水。然后,很快把他和其他遇救船员用救护车送往青岛港务局医院。

12时50分,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作战指挥部接到“请求海军火速救援”的电话。

13时20分,北海舰队派出被中央军委授予“英雄救捞大队”称号的“北救164”潜水工作船,奔赴出事海域。这艘潜水工作船曾抢救和打捞过50余艘国内外沉船。当他们抵达现场时,102号船只露出一点船尾舵和推进器,而且,还在缓缓下沉。 潜水中队队长李俊文急忙跳到沉下去的船底上,用一把铁扳手,用力砸船壳,叩问船内是否有人?在海浪涛声中,他似乎听到船内有人敲击回答。

船还在下沉,潜水员马立水迅速潜入海水中。他在沉船外,拔出潜水刀,“当当当”敲击船体。然后,侧过身来,将头盔紧贴船体,细听船内有没有反响。这样敲了许久,无任何回音。他又游到沉船尾轴处,用10多公斤重的潜水鞋“咚咚”猛踢船体。突然,意外地从沉船深处传来微弱的两下回音:“当!当!”

这两响微音,立即触动了马立水周身的神经。他怕自己听错了,又“咚咚”猛踢了两脚,仔细一听,又传来两声微弱的回音:“当!当!”他再次猛踢了一下,再次传来三声回音:“当!当!当!”

片刻,马立水周身血液都要沸腾了!他立刻用潜水电话向岸上大声报告道:“有活人!有活人!”

北海舰队首长立即命令:“增加援救力量,尽快救出海底活人!”

然而,所有的救援措施在船体下沉时是无法实施的。16名潜水员眼睁睁地看着无情的大海完全吞没了102号船。 这时,雾没散,天又下起雨。茫茫的大海上,雨点一阵紧似一阵。一会儿,山东省副省长李春亭率省交通厅负责人赶来了。

过了一会儿,青岛市市长俞正声赶来了。

又过了一会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员马辛春中将、参谋长姜可续少将赶来了。

当天夜里,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马占鳌、国家交通部有关负责人相继从天津、北京赶来了。

他们在现场的岸上临时成立了海上救助指挥部,组织了20多艘救援船,在出事现场及其附近反复进行了十几次搜索,在海面又救起10名船员。连同“鲁捞渔716号”船搭救的,共救出31名落水船员。这就是说,“津航浚102号”船39名船员中,8名失踪了。那么,扣在沉船舱中还有几个人呢?

海上救助指挥部的同志彻夜未眠,经研究决定:潜水搭救沉船内的遇险者。

海 底 寻 人

说起海底救人,谈何容易?!

102号沉船是一艘庞大而结构复杂的万吨级工程船。它翻扣海底,船内空间位置颠倒错位,通路统统堵塞,幸存者呆在哪里?即使探知他在何处,又怎能找到?

如果找到了幸存者,又怎使他不致被水溺死而安全地穿过23米深海上岸?

根据世界海难救助史记载,在深水蒙难3天者,救上岸来,无一生存。退一步讲,即使死不了,由于精神的崩溃,亦会成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或由于血液含氮严重过量而造成高位截瘫残废。

难题困扰着前来营救的人们!

又一个不眠之夜。海上救助指挥部根据沉船状况、海水流速和气象情况,制定出一套抢险救人的方案:第一步清障找人;第二步请各方面专家共同研究稳妥的出水方案;第三步研究国外有关资料,做好时间短又安全的治疗抢救准备。

目前,最紧要的是找到沉海的船员。

雾茫茫,雨霏霏。在风浪滔天的海面上,清障找人的潜水战斗打响了。

每一次下潜,潜水员都面临着一次生与死的考验。

潜水中队长李俊文身先士卒,第一个潜入海底,在湍急的水流中,奋力游动,向沉船靠近。

他顺着船体探摸着,突然摸到了机舱门。黑暗中,他的眼睛一亮,凭经验发现了气垫层。

气垫层,是指物体在水下由于压力关系形成的一定空间。102号船突然180度翻扣,形成了较大的气垫层,如同突然把空杯子扣入水盆中会出现短时间未进水的空气层一样,可以为幸存者提供喘息之机。

有气垫层,就可能有幸存者。这一发现使李俊文惊喜万分,他忘记了自己拖带的沉重供气管,在机舱门口,杂乱的堆积物卡住了供气管,使他突然进出不得。挣扎中,他的潜水电话线又被割断,无奈,只得返回水面。

气垫层内是否有人?李俊文为自己未能进去看个究竟而后悔不已,上船后,竟趴在床上失声痛哭。

潜水中队政委殷书华又带领4名潜水员下去了。

翻扣倒置的沉船内,不仅黑咕隆咚,而且船里仪器物件都在水中堆积移位,有的铁管倒悬,像一把把悬挂的利剑;有的设备、家具垒罗,堵塞了门窗、通道……每前进一步都十分艰难。他们在黑暗中,凭着微弱的冷光管的灯光,钻到这儿,钻到那儿,到处寻找着遇难的弟兄。

突然,一名新战士的潜水服被角铁割破了,海水立刻灌进来,他呛了两口水。殷书华赶快指导着那位战士自救出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潜水员们心如火焚。要摸遍上千平方米的船舱,他们干一个月也完不成。他们只好暂时上来。

这时,从天津赶来的102号船轮机长凭记忆画出船内各机舱位置图及管路。指挥部决定:先攻辅机舱!

潜水员又下水了。按潜水规定,一个潜水员在24小时内只可下潜一次,20米深处一次下潜时间不能超过90分钟,这是国际潜水极限。然而,我们的潜水员们下潜时间,都超过二三个小时。

3天3夜的轮翻下潜,潜水员已处于极度疲乏当中……

20日20时30分,副中队长娄仁庆穿着75公斤重潜水衣,又一次潜入沉船。他一边清理乱七八糟的“路障”,一边拖带着几十公斤重的供气管和信号绳,在漆黑的船舱中艰难地挪动着。

3个小时过去了,他终于打开了通往机舱的路,又是一阵紧张的搜索,他从水下报告:“辅机舱内没有人!”

负责监听的潜水员也报告:“船内敲打声听不见了。”

具体负责这次救援工作的北海舰队中校大队长李振山的心,一下子收紧了。海底情况瞬息万变,会不会是幸存者精神崩溃,出了什么意外?他看了看表:已是21日凌晨3时55分,102号船翻沉已经60多个小时了。

生 死 搏 斗

正当潜水员舍生忘死寻找幸存者时,一个顽强的幸存者,正在23米深的海底沉船内进行着生与死的搏斗。

这个幸存者叫张书通,37岁,是102号船的电工。

6月18日中午,张书通正在船上休班睡觉,撞船的巨响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他马上飞奔自己的岗位——主机舱,在船倾沉的那几分钟里,他关上水密门,又关好浮力舱。

此时,他已无法进房间取救生衣了,便抓住走廊的栏杆向外走,一把没抓住,被轰然涌进来的海水冲走了……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他醒过来,周围一片漆黑。是命运的安排?还是求生的本能?他发现自己双手紧紧地抓住一根管子,脑袋正好露出水面。他赶紧顺着管子爬到铁架子上,浸泡在海水里的身体冻得瑟瑟发抖,于是便摸到一盘水龙带,缠在身上取暖。

从不远处传来的空气瓶“吱吱”漏气的声音,他判定自己又回到了主机舱。

这里,曾经是他那么熟悉而且热爱的地方,现在却变得如此陌生、恐怖,脚下是海水,水面浮着厚厚一层机油,仿佛随时要张开黑乎乎的大口将他吞噬;周围,没有一点光亮,除了他坐着的铁架子,他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依靠。平生,他第一次强烈地体味到“孤独”二字的滋味。

人类特有的求生愿望支持着他。“我要让外边的人知道我还活着!”他脱下脚上带有铁头的大头鞋,在船壳上猛敲:“当!当!当!”鞋敲坏了,他又摸到6根电焊条扎成一捆,不停地“当当当”敲着。

陪伴他的只有寒冷、黑暗、饥渴!

敲了停,停了敲,60多个小时过去了,张书通又饿、又累、又冷、又困,但死亡的恐惧使他不敢睡觉。他多么希望能有一团火,一束光亮,或者隔着海水看一看星星,但这根本不可能,周围是无尽的黑暗。

“难道我就这样死去了?我才37岁,生命的火焰正旺的时候,还有多少事要做啊!”他想起温柔的妻子,心里一阵酸痛。

结婚10来年,自己奔波于海上,把孩子、老人,全都推给了她,没有尽到丈夫的职责。他又想起儿子,可爱的小顺顺……他不禁喃喃自语:“不!我不能死!”

当他听到船体外传来回击声时,崩紧的心稍轻松一些:“外边的人一定会找我,这声响就是对我的呼唤!”他在船上学过自救常识,以前又爱看航海杂志。现在,这些知识都有用了。他用力憋住尿,减少热量流失……

希 望 之 光

3天3夜,他坐在铁架子上,没进一滴水,没吃一粒米,也不敢打一个盹儿,那捆电焊条还攥在手里,然而再没有举起它的力量……

正当张书通在海底苦苦等待的时候,素有“水下探摸专家”之称的士官任海明,乘潮汐中最后一次潜水机会,又潜入海底。

沉船内可以容人的各个房间和部位都被找遍了,现在只剩下主机舱。

任海明顶着激流奋力潜入沉船,在船的“天花板”上一点一点往前挪蹭着。他爬过外走廊,蹭过内通道,漆黑的船舱没有一点声响,只有他碰到路障的“叮当”声。他手中举着的冷光管,在水下发出蓝莹莹的光。

突然,他被绊了一下,借冷光管微弱的光亮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具横卧在地的尸体,被一堆仪器压住了。任海明把杂物仪器清理干净,看看遇难者再无生还的希望,又继续往前摸。

此时,他头晕腿麻,再也拖不动身后的供气管了。他只想躺一会儿,歇一下……

“幸存者在等着我。”他咬咬牙,一点儿、一点儿地向前爬。

顺着一根铁管,他发现有梯子,顺着梯子摸过来。

“这里有气垫层!”任海明一阵高兴。

这一发现使任海明浑身又有了力气。为便于观察,他关上头盔里“吱吱”响的供气,不顾会窒息自己的危险,向前摸去。

昏沉沉的张书通,突然听到一阵“咕噜噜”的声响。在这死一般的沉寂的海底,每一点声响都给他带来生的希望,他用力睁开眼睛,在黑暗中看到不远处有一点蓝莹莹的光亮。

“快来救我!”他本能地拼命呼喊。然而,干涩的嗓子发不出一点声音。他想往亮处奔去,可浑身无力,手脚都不听指挥。

“我要让他看见我,一定让他看见我!”张书通心里明白,如果营救的人没有发现他,人们就不会再到这里来了,这是他最后的生存希望。他竭尽全力向亮处爬过去。

爬一寸,就靠近生一寸;挪一点儿,活的希望就大一点儿。他拼尽全力,终于喊出了:“我在这儿!”

任海明欣喜若狂,冷光管微弱的亮光下,他看到一个满身满脸黑乎乎的人,蜷缩在铁架子上,并传来沙哑的天津口音:“我饿……我冷……快救我出去……”

声音通过潜水电话传声器传到“北救164”船上。甲板上沸腾了。大队长李振山马上发出命令:“赶快给水下送食物!”

后甲板上一位战士喊了一声:“以命换命!救出张书通!”这句话立刻被写在小黑板上。后来,这句话竟成了潜水战士们的行动口号!

海底沉船主机舱内,任海明把信号绳固定在张书通附近的铁管上。

张书通嘴唇干裂,浑身颤抖,88小时水米没沾牙,黑暗、寒冷和恐惧的折磨,使他几乎奄奄一息。

任海明抱住他:“你要沉住气,我们马上就给你送吃的,你可得坚持住!”

张书通哽咽着:“好……好……”

任海明心如刀绞,虽然找到了张书通,却不能马上把他救出去。张书通不会游泳,更不会潜水。眼下,他已逐渐适应了深海水下每平方厘米3公斤的气压。如果此刻贸然把他带到海上,几分钟内,他适应不了上面每平方厘米1公斤气压的环境,快速的气压变化,会使他肺脏炸破。

任海明安慰了他一番,又举起冷光管查看这个支撑了张书通3个昼夜生命的环境:张书通蜷缩在主机舱翻过来的狭窄的过桥上,下面是海水,水面漂浮着35厘米厚的黑乎乎的机油。船体倾覆的刹那间,这里形成200立方米左右的气垫。看来,只要及时供给他水、食物、衣服,还可以维持几天。

任海明把手中的冷光管留给张书通,就返回水面了。

在沉船中苦苦煎熬了3天3夜的张书通,终于告别了黑暗。

500比1

海上救助指挥部还在加紧研究营救张书通出水的方案。

李振山以他十多年海上救险的经验深知:能不能把张书通救上来,张书通本人的情绪至关重要。以往的教训中,遇难者在极度绝望中精神崩溃,不能与营救者配合,而导致救助失败不乏其例。

李振山与请来的精神分析学家、海上救捞专家共同分析张书通的处境与心理状态,共同研究稳定他情绪的办法:

给水下送食物、饮水;给沉船内的张书通装上电灯和水下电话;派助理工程师王银桥专门守在电话旁与张书通聊天;潜水员们定时下潜,使张书通感到人下去很容易。

由著名海洋病专家组成的医疗救护小组,在海面上待命:我国首航南极最大的远洋打捞救生船也调来了,海军又调来6艘救生船只,50多名潜水员已做好充分准备。

在胶州湾海面上,军队、地方的500多人为海底一个船员的生命紧张战斗着!

沉船中苦熬了3昼夜的张书通,虽然还不知道这500比1的含义,但在冰冷的水下确实感到了温暖。

他伸出颤抖的手,打开潜水员送来的塑料包,里面有4块巧克力、一小壶生理盐水,还有一张纸条。

张书通喝了几口水,感到有了一点力气,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张被海水浸湿的纸条:

“同志,我是海军的现场指挥员,我们都在这里,一定会把你救出来,希望你要冷静,听从我们指挥……李振山。”

张书通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泪水夺眶而出,“呜呜”哭了起来。

红色尼龙袋装的衣服又送到水下。

24伏安全电灯为他驱走了黑暗。

面包、香肠、巧克力、水,甚至报纸、杂志,一次次送到海底。

专线电话不时传来助理工程师王银桥亲切的声音:

“你不要太激动。”

“一次不要吃得太多。”

“现在你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

……

李振山也拿起电话机,对他说:“我叫李振山,上面很多人在救你,像你这样的情况我见的多了,救你出来很容易,你放下心吧!”

李振山虽然心里明白,以前这样的情况,还没有救出一个活的人。但是,他竭力想松弛张书通紧张的心,不得不“吹牛”。

只有经历过危难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爱的温暖、情的珍贵。一股热流流遍了全身,张书通的生命重新注入活力。他对着话筒哽咽着:“谢谢解放军,谢谢同志们,你们不要再下来了,我听话,我能坚持住。”

相互理解、相互融通的感情,温暖了张书通,也给水面上的人增添了信心和力量。

6月23日中午,与张书通联系的专线电话突然中断,王银桥急坏了。潜水员下去一看,原来,张书通在500多人的卫护、照顾下,在23米水下感到安全和轻松,刚才他闭上眼睛,睡觉了……

营 救 方 案

找到张书通,并不等于救出他,如何让他安全出水,营救人员面临着又一道难关。

6月22日中午,山东省副省长李春亭、青岛市市长俞正声、北海舰队参谋长姜可续和交通部有关负责人、天津市交委副主任马占鳌等,再次在抢险现场召开紧急会议。

出水,对不习水性、没有潜水经验的张书通来说,绝非易事。现场营救专家们提出两套方案:

一是水下电割开洞,救人出水,这种方法简捷快速;二是顺潜水通路用接力方式引导出水,这种方式路途长,波折多。

两套方案摆在各位领导同志面前,青岛市市长俞正声同意第一方案,舰队司令部也拍来电报:“同意第一方案。”

执行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然而此刻李振山拿着电报犹豫了。

因为,有关专家提出疑虑:水下电割会产生瞬间3000摄氏度的高温,由此产生静电引起爆炸和油气燃烧怎么办?内部气体如何变化?废气进舱把张书通窒息怎么办?

生死攸关,来不得半点含糊。23日凌晨0时15分,李振山乘小艇上岸,敲响了姜可续少将的家门。

听完汇报,少将同意改变方案,然而对第二方案又不无担心。他悄悄问李振山:“你有把握吗?”

李振山回答:“有把握。”

他心想:没把握也没别的招了。

李振山随即在月光中返回现场。

出 水 时 刻

出水的时刻到了。

俞正声市长拍着李振山宽厚的肩膀,郑重地说:“现场指挥是你,所有地方船只都由你调遣,出了问题,责任不要你负,由青岛市承担!”

李振山的心头一阵热辣辣的。同志间那种由衷的信任,使他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他大声发布命令:“准备!”

潜水员赵春波下水,送去为不会潜水的张书通改进的轻潜水装具,并教他如何潜水,如何在水中呼吸,遇到险情怎样自救排除。

张书通学得很认真。

水面上,接力引导出水的准备停当,一切人马装备都是两套。预计从出水到进入救生船上的高压氧舱,一共约15分钟。超过这个时间,张书通的生命难以保障。

这真是千钧一发的关头!

23日16时35分,海面流速每小时10华里,在这样的流速中潜水,难度相当大。我国一级潜水员、潜水工程师汤东征,从容地潜入急流中,他肩负拖带引导张书通钻出沉船的重任。

18时03分,汤东征拖着张书通离开主机舱。

18时06分,汤东征在主机舱口,把张书通交给第二救护员殷书华。

18时07分,殷书华抱着张书通顺利出水。

18时08分,救生艇把张书通迅速送往J121远洋打捞救生船的高压氧舱。

进入高压氧舱前后一共用了8分钟。潜水员们冒着自己会因上升过快而导致终生残疾的危险,为张书通的生命抢回了关键的7分钟!

新 的 战 斗

载着张书通和抢救医疗小组的快艇,像一片树叶,在大海中飘摇不定。快艇驶到J121救生船下,数百公斤重的吊塔钩垂下,将快艇“呼”的一下子带上几十米高的甲板。

剥下潜水衣的张书通,眼睛眨了几下,李振山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拉住抢救医疗小组专家杨安全主任的手:“活着的张书通交给你了,下边看你的……”

杨安全顾不上回答,立即随病人进高压氧舱检查、抢救。

作为海洋病专家的杨安全明白,死神还没有放开张书通。他刚才眨眼睛,只不过是从黑暗的海底上来后,强烈光线的条件反射。

张书通在23米深的海底滞留125小时,身体适应了每平方厘米3公斤气压的环境。他的血液里含氮气过量,如不及时排出,即使保全了生命,也会成为终身残废。

让张书通脱险,还面临着医学上的难关。

在海底5天5夜,这种实例举世罕见!目前,世界各国对有关资料都严格保密,没有现成的办法、措施可以套用。

杨安全精心制定了一个压力高度集中、加压时间尽量缩短而又安全可靠的治疗方案,排除张书通体内过量氮气。

说得简单点,就是在高压氧舱内,把气压升高到超过海底23米的气压,让张书通体内的氮气逐渐排除,然后再逐渐减压,使他能适应正常人的生活环境。

高压氧舱内,气压已升到每平方厘米5公斤,相当于海底50米深处。

快速加压使舱内温度高达40 °C,汗水顺着医生、护士的脊背往下流,湿透了全身衣裤。呼吸都有一种烧灼感,每个人的脉搏都到了每分钟130~140下。

杨安全对几乎要晕倒的护士鲍新萍说:“马医生留下,女同志出去。”高压氧舱容不下3个人。

鲍新萍望着面色苍白、神志不清的张书通,见他病情危急,抬起疲惫的双眼,对杨主任说:“我是救护组惟一的护士,高压氧舱内许多护理工作,医生不能代替,让我留下吧!”

杨主任注视着她,信任地点点头。

按国际国内高压氧舱内护理资料分析,像张书通这样的病人,很可能高位截瘫,而判断是否截瘫的依据,就要看病人能否自行排尿。

为了早点见尿,鲍新萍在给张书通输液的同时,又一口一口喂他喝糖开水利尿。

奇迹出现了,张书通终于解出第一次尿。又是44个小时过去了,张书通终于脱离了危险。

张书通终于用自己的双腿走出了高压氧舱。

经过125小时生死搏斗,他变得更深沉了。抬头看看离别了那么久的陆地、大海、高山、白云,他感到一切是这么亲切,天是那么湛蓝,太阳那么温暖!

天津市航道局为营救张书通耗资40万元。

在我们这个国家,最宝贵的不是金钱,而是人!

2. 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

第三章 船员职责  第二十条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  (三)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四)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六)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七)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第二十一条 船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船舶上所有人员必须执行。  高级船员应当组织下属船员执行船长命令,督促下属船员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船长管理和指挥船舶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  (二)制订船舶应急计划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三)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  (四)执行海事管理机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指令,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者污染事故的,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事故报告;  (五)对本船船员进行日常训练和考核,在本船船员的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  (六)船舶进港、出港、靠泊、离泊,通过交通密集区、危险航区等区域,或者遇有恶劣天气和海况,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船舶保安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当在驾驶台值班,必要时应当直接指挥船舶;  (七)保障船舶上人员和临时上船人员的安全;  (八)船舶发生事故,危及船舶上人员和财产安全时,应当组织船员和船舶上其他人员尽力施救;  (九)弃船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航行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第二十三条 船长、高级船员在航次中,不得擅自辞职、离职或者中止职务。  第二十四条 船长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船长为履行职责,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决定船舶的航次计划,对不具备船舶安全航行条件的,可以拒绝开航或者续航;  (二)对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舶所有人下达的违法指令,或者可能危及有关人员、财产和船舶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指令,可以拒绝执行;  (三)发现引航员的操纵指令可能对船舶航行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时,应当及时纠正、制止,必要时可以要求更换引航员;  (四)当船舶遇险并严重危及船舶上人员的生命安全时,船长可以决定撤离船舶;  (五)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决定弃船,但是,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  (六)对不称职的船员,可以责令其离岗。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船长为保障船舶上人员和船舶的安全,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在船舶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

3. 船舶弃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查封扣押船舶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在扣押船舶的时候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进行,扣押之后就不能使用了,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4. 船长不可以弃船

根据描述停不下来的小红车的电影是影片《生死时速》。

电影《生死时速》讲诉的是安和杰克的恋情并未走到最后,失落的安妮决意不再与特警恋爱,现任男友亚历克斯为爱情隐藏特警身份,但无奈还是暴露,于是携安妮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作为弥补。在他们的游轮上,潜藏着一名危险人物设计轮船操作系统的工程师基格。

基格身患绝症却遭到解雇,他为了报复公司掌控了轮船的自动航行系统,在船内装满炸弹,船长只得与乘客弃船,危机关头,亚历克斯挺身而出,与安妮返回船上救助被困的乘客。在游轮冲向毁灭终点的同时,安妮又落入了基格之手的故事。

5. 船员弃船时应该怎么做准备

尊敬的钓友:都可以用啊!但有两点提请你参考:

一是鱼坠相对要重,要多!因为沉船多在水深流急处,鱼坠一般需要重在100——500克不等!!!沉船上多挂有破烂鱼网!极易挂掉鱼坠!!!所以要多准备一些鱼坠!!!!;

二是如果你用机械轮,最好用档次高一点的!鱼线:母线要抗拉力强的!子线也要相对粗一点的!一人之见,仅供参考。

6. 船员弃船时应该怎么做工作

万一船上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船长可能会下令弃船。弃船需要在正确的时间按照特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因为弃船决定本身带有很大的风险。

1、起火:当火势越来越大,堵塞前往灭火器存放处的通道,而且无法灭火时(火灾是船舶的主要危险,特别是客船,大量人员需要疏散)。

2、沉船:这时除了放弃别无选择,因为情况无法改变。

3、倾覆。

4、碰撞。

发生上述事故,经过船长和高级船员对船舶稳性进行评估后,必须弃船。

7. 船员弃船时应该怎么做事

可能是搁浅或者碰到了暗礁,这个时候一定要先去检查是否有漏水情况,有的话及时修补。放下所有船帆并尽量增加受风面积,然后转动船舵,如果真的没用,您可以在选项>我的船员>弃船 (每位船员都要投票同意) 来抛弃您的船。

您的船会被系统破坏,然后您可以通过自动生成的传送人鱼到系统放置的新船上,到达 "安全的地方"。

8. 弃船的条件

你好,我很久之前玩过这里,具体某个地点的宝藏记不太清了,但我可以给你提供几种解决的办法。

1.地图上的标识并不是百分百完全准确的,有的地方你可以向四周延伸一下范围再找一找。

2.某个地点可能有高低落差,你可以上上下下地多找找,包括水中。

3.某些宝藏需要一定的剧情条件前置,你不妨把主线和重要支线任务先做一做,再来查看宝藏。

4.某些宝藏需要一定的时间点,比如午夜黄昏黎明等等,你可以通过冥想和调节时间再去找。

5.某些宝藏位置比较隐秘,需要你通过法印震开或者燃烧清理掉障碍物。 以上就是我的经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9. 弃船后个人应采取的行动

1991年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1年修正案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1年修正案是由国际组织在1991年05月23日,于伦敦签定的条约。

正案

(签订日期1991年5月23日)

目录

第Ⅱ—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第20条修正条款 防火控制图

第21条替代条款 消防设备的即刻可用

第28条修正条款 脱险通道

第32条修正条款 通风系统

第36条修正条款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第40条修正条款 消防巡逻、探火、失火报警和广播系统

第Ⅲ章 救生设备与装置

第18条替代条款 应急训练和演习

第Ⅴ章 航行安全

第17条替代条款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第Ⅵ章 货物运输(替代文本)

A部分 通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第2条 货物资料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第4条 船上使用杀虫剂

第5条 积载和紧固

B部分 谷物以外的其它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6条 装运的可接受性

第7条 散装货物的积载

C部分 谷物运输

第8条 定义

第9条 对谷物运输船舶的要求

第Ⅶ章 危险货物运输

第5条修正条款 证件

增加新的第7—1条 危险货物事故的报告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海安会以决议MSC.22〔59〕于1991年5月23日通过)

第Ⅱ—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第20条 防火控制图用下列标题取代现有标题:

“防火控制图和消防演习”在该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在本条之2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3:

“3消防演习应按第Ⅲ/18条的规定进行。”

第21条 消防设备的即刻可用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本条的现有文字用下文替代:

“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况并随时可以立即使用”。

第28条 脱险通道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1.8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现有的本条之1.7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1.8:

“.8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此种公共处所内的每一层应有2条脱险通道,其中之一应能直接进入符合本条之5要求的围闭垂直脱险通道。”

第32条 通风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1.7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下述新的本条之1.7插入原本条之1.6和2之间:

“1.7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此种公共处所应配备排烟系统。该排烟系统应由要求的探烟系统起动并能手动控制。风扇的尺寸应能在10min或更短时间内将此种处所内整个容积的空气排出。”

第36条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2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将原条文编为本条之1并在新的本条之1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2:

“2 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含有此种公共处所的整个主垂直区域应由符合第12条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全面保护。”

第40条 消防巡逻、探火、失火报警和广播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7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现有本条之6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7:

“7 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含有此种公共处所的整个主垂直区域应由符合第13条的探烟系统作全面保护,但该条之1.9除外。”

第Ⅲ章 救生设备与装置

第18条 弃船训练和演习本条的现有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

“应急训练和演习

1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

2 手册

每间船员餐室和文娱室或每间船员住室应配备符合第51条要求的训练手册。

3 集合操演和演习

3.1 第个船员每月至少应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

习。若有多于25%的船员在上一个月没有参加该特定船上的弃船和消防演习,则应在船舶驶离港口后的24h内举行该两项演习。主管机关可以接受其它安排,但这些安排至少应等同于无法实施此种做法的那些类别的船舶的安排。

3.2 在从事非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应在旅客上船后24h内举行旅客集合操演。应向旅客讲授救生衣的用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行动。在该次集合后如仅有为数不多的旅客在某个港口上船,则只需提请这些旅客注意第8.2条和第8.4条要求的应急须知而无需举行另一次集合操演。

3.3 在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在船舶驶离后如未举行旅客集合操演,则应请旅客注意第8.2条和第8.4条要求的应急须知。

3.4 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

.1 使用第6.4.2条要求的警报系统将旅客和船员召集到集合站并确保他们知道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弃船命令;

.2 向集合站报到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

.3 检查旅客和船员的穿着是否合适;

.4 检查是否正确地穿好救生衣;

.5 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放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

.6 起动并操作救生艇发动机;

.7 操作降放救生筏使用的吊柱。

3.5 在可行时,应按本条之3.4.5要求,在各次演习中降下不同的救生艇。

3.6 每条救生艇至少每3个月应在弃船演习中带着指定的操作船员被降放并在水中开动。如果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因其港口靠泊装置和营运方式而不能在某舷降放救生艇,则主管机关可以允许此种船舶不在该舷降放救生艇。但是,所有此种救生艇,每3个月应至少降下一次,每年应至少降放水中一次。

3.7 在合理和可行时,救助艇但不包括兼作救助艇的救生艇,每月应带着指定的船员被降放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在所有情况下,每3个月至少按此要求进行一次。

3.8 如果救生艇和救助艇的降放演习系在船舶前进时进行,因其涉及危险,此种演习只应在有遮蔽的水域并且要在对此种演习有经验的驾驶员监督下进行。

3.9 在每次弃船演习中应检查供集合和弃船使用的应急照明。

3.10 每一消防演习应包括:

.1 向集合站报到并为在第8.3条要求的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做准备工作;

.2 起动消防泵,至少使用两个要求的喷嘴,检查该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况;

.3 检查消防员的装备和其它个人救助设备;

.4 检查有关的通信设备;

.5 检查水密门、防火门和防火挡板的运作;

.6 检查为随后的弃船所做的必要安排。

3.11 在计划消防演习时应根据船型和货物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下的习惯做法。

3.12 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恢复到完好的工作状况;演习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应尽快修复。

3.13 在可行时,应按真正出现紧急情况那样进行演习。

4 船上培训和指导

4.1 在新船员上船后,应在不迟于两个星期内就如何使用包括救生艇筏设备在内的船上救生设备和船上消防设备给予船上培训和指导。但是,如果船舶的船员是定期轮换的,则此种培训应在船员第一次上船后不迟于两个星期内进行。每次指导应涉及船舶救生和消防的不同方面;但在任何2个月的期限内,应涉及到该船的所有救生和消防设备。

4.2 每一船员均应得到指导;指导应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

.1 船舶气胀式救生筏的操作和使用;

.2 低温受冻、低温受冻急救和其它有关的急救程序问题;

.3 在恶劣天气和恶劣海况中使用该船救生设备所必需的特别指导;

.4 消防设备的操作和使用。

4.3 有关如何使用吊柱降放的救生筏的船上培训,应在不超过4个月的间隔期中在每艘装有此种设备的船上举行。凡可行时,此种培训应包括救生筏的充气和降下。此种救生筏可以是仅供培训使用的、不作为船舶救生设备组成部分的专用救生筏。此种救生筏应做有明显标志。

5 记录

举行集合的日期、弃船演习和消防演习的详细情况、其它的救生设备演习和船上培训,应在主管机关可能做出规定的日志上做出记录。如果在指定时间内未举行全面的集合操演、演习或培训,则应在日志中做出记录,写明所举行的集合操演、演习或培训的细节和范围。”

第Ⅴ章 航行安全

第17条 引航员软梯和引航员机械升降器本条的现有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a)适用范围

(i)航行中可能使用引航员的船舶应配备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ii)在1994年1月1日或以后安装的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设备和装置,应符合本条要求并充分考虑到本组织通过的标准。

(iii)在1994年1月1日前配备的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设备和装置,至少应符合在该日期前实施的第17条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到在该日期前本组织通过的标准。

(iv)在1994年1月1日后予以替换的设备和装置,在合理和可行时,应符合本条的要求。

(b)通则

(i)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所有装置均应有效地达到使引航员安全登船和离船的目的。装置应保持干净,得到适当的维修和存放;应定期检查,保证它们的使用安全。它们仅应用于人员的登船和离船。

(ii)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安装和引航员的登船和离船,应由带有与驾驶台进行联系的通讯装置的负责的驾驶员进行监督。他还应做出安排,护送引航员经由安全通道前往和离开驾驶台。应向安装和操作任何机械设备的人员就要采用安全程序进行指导;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c)登离船装置

(i)应配备能使引航员从任一船舷安全登船和离船的装置。

(ii)在从海平面至船舶的入口或出口位置的距离超过9m的所有船上,在欲将舷梯或机械式引航员升降器或其它同样安全和方便的装置与引航员软梯一起供引航员登船或离船时,船舶应在每舷均应装有此种设备,除非该设备能移动供任一船舷使用。

(iii)应使用下列任一装置提供安全和方便的船舶入口或出口:

(1)引航员软梯。其所需爬高不超过1.5m,离水面高度不超过9m;其位置和紧固应做到:

(aa)避开船舶的任何可能的排放口;

(bb)在船舶平行船中体的长度范围内,可行时,在船舶的船中半长范围内;

(cc)每一梯阶均牢固地靠在船舷上;在护舷木等结构部件妨碍本规定的执行时,应做出使主管机关满意的特别安排,以保证人员能安全登船和离船;

(dd)引航员软梯的单根长度应能从船舶的入口或出口点抵及水中;应为所有的装载状况和船舶纵倾及为15度的不利横倾留出充分的余量;安全加固点、卸扣和系索至少应与扶手索的强度相同。

(2)每当水面至船舶入口点的距离超过9m时,与引航员软梯一起使用的舷梯,或其它同样安全和方便的装置。舷梯应安装在朝向船尾的位置上。在使用时,舷梯的下端应牢固地靠在船舶平行船中体长度范围内的舷边;在可行时,应牢固地靠在船中半长范围内的船舷■■■避开所有的排放口;或

(3)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其位置应在船舶平行船中体长度的范围内;可行时应在船舶的船中半长范围内;应避开所有的排放口。

(d)船舶甲板入口

应配备装置确保在引航员软梯的上端或任何舷梯或其它设施的上端与船舶的甲板之间有安全、方便和无障碍的通道供任何人员登船和离船。该处的此种通道应由下列装置提供:

(i)在栏杆或舷墙中的门。应配有适当的扶手;

(ii)舷墙梯。应装有在其底部附近及在更高位置上牢固地固定在船舶结构上的两根扶手支柱。

(e)舷门

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舷门不应朝外开。

(f)引航员机械升降器

(i)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及其辅助设备应是主管机关核准的型号。引航员升降器应设计成象活动梯一样工作,供一人在船舷升降;或象平台一样工作,供一人或多人在船舷升降。其设计和构造应保证引航员能安全地登船和离船,包括从升降器到甲板和从甲板到升降器的安全通道,此种通道应由有扶栏可靠保护的平台直接构成。

(ii)应配备有效的手动装置,降下或带回所载人员;该装置应保持待用状况,供没有电源时使用。

(iii)升降器应牢固地系着在船舶结构上。系着不应仅依靠船舶的舷梯扶手。应在船舶的每一舷为活动式升降器提供适当和牢固的系着点。

(iv)如果在升降器位置的通道上装有外护舷材,则此种外护舷材应切割至升降器可以靠在船舷上工作。

(v)引航员软梯应装在升降器的附近并可供立即使用,做到在升降器行程的任何位置上均可使用。引航员软梯应能从自身的进入船舶位置伸至海平面。

(vi)船舷处降下升降器的位置应做出标志。

(vii)应为活动式升降器配备适当的、有保护的贮藏位置。天气极冷时,为避免结冰危险,只应在即将使用前才装上活动式升降器。

(g)有关设备

(i)在传送人员时,手头应备有立即可供使用的下列有关设备:

(1)如果引航员有此要求:两根扶手绳,直径不应小于28mm,牢固地紧固在船上;

(2)带有自亮灯的救生圈;

(3)撇缆。

(ii)在本条之(d)有此要求时,应配备支柱和舷墙梯。

(h)照明

应配备适当照明,照亮舷外的登离船装置、甲板上人员登船和离船的位置和引航员机械升降器的控制装置。

第Ⅵ章

第Ⅵ章的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货物运输

A部分 通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1 本章适用于因其对船舶或船上人员的特别危害而需在本规则所适用的一切船舶上及吨位小于500总吨的船舶上采取特别预防措施的货物的运输(不包括散装液体、散装气体或其它各章作出规定的那些方面的运输)。但是,对于吨位小于500总吨的船舶,如果主管机关认为,因航行的遮蔽性和条件,应用本章A部分和B部分的任何具体要求是不合理的和不必要的,则主管机关可采取能够保证这些船舶所需安全的其它有效措施。

2 为对本章A部分和B部分的规定作出补充,每一缔约国政府应保证提供有关货物及其积载和紧固的适当资料,并特别说明此种货物的安全运输所必需的预防措施。

第2条 货物资料

1 发货人应在装货前及早向船长或其代理提供关于该货物的适当资料,以便能够实施此种货物的适当积载和安全运输所必需的预防措施。此种资料应在货物装船前以书面方式和适当的运输单据加以确认。

2 货物资料应包括:

.1 对于杂货和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中运输的货物:对货物、货物或货物成组运输器具的毛重和货物的任何有关特性的一般陈述;

.2 对于散装货物:关于货物积载因数的资料、平舱程序和,如为浓缩物或可以液化的其它货物,以证书形式出现的有关货物的含水量及其可运水份限度的额外资料;

.3 对于未按第Ⅶ/2条规定分类但具有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性质的散装货物:除上述各项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有关于其化学性质的资料。

3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装船前,发货人应确保此种器具的毛重与运输单据中声明的毛重是一致的。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1 在运输可能释放有害或易燃气体或可能在货物处所中造成氧气耗竭的散装货物时,应提供用以测量空气中有毒或易燃气体浓度或氧气浓度的仪表及其详细的使用说明书。此种仪表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 主管机关应采取措施,保证船员受到使用此种仪表的培训。

第4条 船上使用杀虫剂

在船上使用杀虫剂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尤其是为熏舱而使用杀虫剂。

第5条 积载和紧固

1 在甲板上和甲板下运输的货物和货物成组运输器具,在可行时,其积载和紧固应做到能在航行全过程中防止对船舶和船上人员的损害或危险并防止货物的落水灭失。

2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中装载的货物,其在器具中的装箱和紧固应做到能在整个航程中防止对船舶和船上人员的损害或危险。

3 在重货或异常外形尺寸货物的装船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船舶结构性损害,在整个航程中保持适当稳性。

4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在滚装船上的装货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尤其是对此种船上和货物容器上的紧固装置以及紧固位置和系绳的强度。

5 集装箱的装载不应超过《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规定的安全核准牌上注明的最大总重量。

B部分 谷物以外的其它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6条 装运的可接受性

1 在散装货物装船前,船长应得到有关船舶稳性和有关标准装船条件货物分布的综合资料。提供此种资料的方法,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 浓缩物或可以液化的其它货物只有在其实际含水量小于其可运水份限度时才应被接受装船。但是,如果做出了使主管机关满意的安全布置,确保在货物移动时有足够的稳性而且船舶具有适当的结构完整性,则即使其含水量超过了上述限度,仍可接受此种浓缩物和其它货物装船。

3 非属按第Ⅶ/2条规定作出分类的货物但具有可以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性质的散装货物,在装船之前,应为其安全运输采取特别的预防措施。

第7条 散装货物的积载

1 为了减少货物移动的风险,确保在航行全过程中保持适当的稳性,如必要,在装船和平舱时,应使散装货物在货物处所的整个范围内达到合理的水平度。

2 在二层舱中装散装货物时,如果装船资料指出,如此种二层舱口开着会使船底结构的应力达到不能接受的程度,则应关闭舱口。货物在平舱时应达到合理的水平度并应延伸至二层舱的整个范围,或用有足够强度的附加纵向隔板加以固定。应遵守二层舱的负荷容量,保证不使甲板结构过量负载。

C部分 谷物运输

第8条 定义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在本部分中:

1 “《国际谷物规则》”系指海上安全委员会以MSC.23(59)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运输规则》。该规定可由本组织作出修正,但此种修正案应按本公约第Ⅷ条有关适用于除第Ⅰ章外的附则的修正程序的规定被通过、生效和实施。

2 “谷物”一词包括小麦、玉蜀黍(苞米)、燕麦、稞麦、大麦、大米、豆类、种子以及由其加工的与谷物在自然状态下具有相同特点的制成品。

第9条 对谷物运输船舶的要求

1 运输谷物的货船,除应符合本条的任何其它适用要求外,还应符合《国际谷物规则》的要求并应持有该规则要求的许可证。就本条而言,该规则的要求应视为强制性的。

2 在船长未使主管机关或代表主管机关的装货港的缔约国政府确信船舶在提议的装载条件下符合《国际谷物规则》的要求之前,没有此种证件的船舶不得装谷物。”

第Ⅶ章 危险货物运输

第5条 证件本条之3的现有条文用下列3、4、和5替代:

3 负责在货物集装箱或车辆中装危险货物的人员,应出示经签署的集装箱装箱证书或车辆装车声明,其中写明:成组货物运输器具中的货物已得到正确的装填和紧固并符合一切适用的运输要求。此种证书或声明可与本条之2中所述的证件结合在一起。

4 如有充分理由怀疑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或车辆不符合本条之2或3的要求,或者,如果没有集装箱装箱证书或车辆装车声明,则此种货物集装箱或车辆不应被接受发运。

5 运输危险货物的每一船舶应有特别的清单或舱单,按第2条规定的分类,列出船上的危险货物及其位置。按照类别标明并列出船上所有危险货物位置的详细的积载图,可用以代替此种特别清单或舱单。在船舶驶离前应向港口国当局指定的人员或组织提供其中某一证件的副本。”

在第7条后加上下列新的第7—1条:

“第7—1条 危险货物事故的报告

1 在发生了包装的危险货物从船上落入海中灭失或可能灭失的事故时,船长或负责该船的其他人应立即将此种事故的详细情况尽可能最充分地向最近的沿海国报告。这种报告应根据本组织通过的指南和总原则作出。

2 在本条之1中所述的船舶被遗弃时,或在从此种船上发出的报告不完整或得不到时,该船的所有人、承租人、管理人或经营人或这些人的代表应在可能的最充分的范围承担本条对船长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