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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建造资质申请(渔船船员培训资质的审批)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12-13 22:45 点击:209 编辑:admin

1. 渔船船员培训资质的审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以下简称海员证)是中国籍船员在境外执行任务时表明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证件。

第三条 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公民,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和使用海员证。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管理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并公布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签发机关)具体负责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签发

第五条 办理海员证可以直接向签发机关申请,也可以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经营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代为申请。

办理渔业船员海员证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远洋渔业公司或者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

第六条 取得海员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七条 申请办理海员证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船员服务簿;

(三)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书。

其中第(二)项规定的船员服务簿、第(三)项规定的船员适任证书无需申请人提供。

第八条 签发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核查申请材料,并通过出入境管理机构共享信息核查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情形,在7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签发海员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海员证登记项目包括:海员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海员证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九条 海员证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第十条 海员证签证页已签满的,可以向签发机关申请换发,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需换发的海员证。

第十一条 海员证发生遗失、被盗、损毁等情形的,可以向签发机关申请补发,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遗失、被盗、损毁的情况说明。

第十二条 补发或者换发海员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原海员证的有效期;已过有效期的海员证自动失效。

海员证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可以重新申请签发。

重新申请签发海员证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执行。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中国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海员证,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第十四条 中国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关于入境过境证件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五条 持有海员证的中国船员,在其他国家、地区享有按照当地法律、有关国际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海运或者航运协定规定的权利和通行便利。

第十六条 签发机关在海员证签注限定特殊航线的,海员证仅可以用于特殊航线。

第十七条 海员证由船员本人持有并负责保管,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

第十八条 船员所持海员证在境外过期、遗失、被盗、损毁,或者船员因紧急情况需下船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回国,且本人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旅行证。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签发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注销海员证:

(一)船员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船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船员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被依法注销的;

(五)海员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六)签发新海员证后,原海员证应当注销的;

(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提请海员证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海员证作废的。

第二十条 签发机关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与出入境管理机构共享海员证信息。

第二十一条 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后,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海员身份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海员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海员证的,签发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已经取得海员证的,予以撤销。

第二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员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收缴有关证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五条 签发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于不依法履行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职责的签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可以撤销有关指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的“特殊航线”是指中国内地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大陆至台湾地区航线,以及通航的国际河流段。

第二十八条 海员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89年8月1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89年第7号)同时废止

2. 渔船船员证书

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已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

3.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渔船船员按照农业部公布的体检标准);

4.已取得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适任资格;

5.有确定的海员出境任务;

6.无海员证管理规定中禁止或者限制办理海员证的情形;

7.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

需要提交材料

1. 《海员证申请表》;

2.办理海员证批件;

3.《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4.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仅初次申请时);

5.《海员体格检查表》(仅初次申请时);

6.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及其复印件;

7.政审批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

8.适任证书或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9.提供规定规格的数码照片;

10.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海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凭才可参加考试晋升,大专以上学历最高可晋升到船长或轮机长。 要做低级船员就要简单一些,可以上正式的职业技校的学校培训合格并足够的合格的船上实习经过后取得相应的技能证书和职务证书,一般需要时间1到2年。也可以去经过海事局授权的海员培训机构(包括一些航海类院校和专门的海员培训机构)经过专业培训并并足够的合格的船上实习后取得相应的技能证书和职务证书。时间一般只需要半年左右。花销估计在2万以内。

3. 渔船船员培训中心

首先参加船员服务部,经过3天学习后参加考试,获得水手证或机工证,凭此证方可上船工作,积累水上资力。

然后,凭水上资历证明和相关证件,报名参加船舶驾驶培训。

现在对水上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较高,如考三等(驾驶200总吨以上船只)的须有初中以上毕业文凭,考二等(驾驶600总吨以上船只)的须有高中以上毕业文凭,考船长则须有水运院校中专以上毕业文凭,或者其他院校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4. 船员培训许可证

为进一步规范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日制航海专业学生的报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47条规定的航海院校,应及时将招收的全日制航海类专业学生名单和签发的全日制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证书,通过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向所在地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对于学生入学名单报备,秋季入学的,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春季入学的,应在当年4月底前完成;对于毕业证书报备,应当在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航海类学生入学名单报备的,海事管理机构不再接受航海类学生入学报备。学生入学名单报备后报备信息发生变更的,航海院校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变更入学报备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对于认可部分科目成绩的航海院校专业毕业生,在该学生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前未将认可科目的成绩报具有管辖权海事管理机构的,应参加该职务全部科目的适任考试。

二、关于初次考试

海船船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应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初次考试。除海船船员理论考试补考外,其它补考应向初次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考。

三、关于理论考试流程的优化

取消计算机终端理论考试成绩核对环节。实施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在当期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通过船员考试考务系统传至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错题核查和考试结果的处理工作,并将考试结果直接导入到海船船员管理系统。

采用计算机终端理论考试,考生发现有错题的,由主考官将错题信息当场录入船员考试考务系统。

考生存在考试作弊行为的,实施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分,需要取消考试成绩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在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中取消相应的考试成绩。对于未能当场完成对考试作弊处理的,实施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在当期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考试作弊的考试结果导入船员考试考务系统,并将考试作弊的情况在考务系统中予以注明。

四、关于启用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软件

自2015年11月16日起,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启用适任评估软件计分功能模块,一律通过软件系统完成评估的打分、统分和成绩汇总,并做到:

(一)评估员应当每天将当天的评估成绩汇入海船船员适任评估系统;

(二)对于涉及主观题的适任评估,负责组织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当期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评估成绩;对于未涉及主观题的适任评估,负责组织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当期评估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评估成绩。

五、关于持有“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的换证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持有“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完成过渡期培训考试合格后,申请换证的,受理换证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核查“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的真伪,在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书面证明真实性后,方能为其办理换证手续。

各直属海事局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辖区“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已换发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核查工作,“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原签发海事管理机构应提供协助。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由签发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依法撤销许可并注销证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分,并记入船员信誉管理档案。涉及相关机构的,还应依据法规对相关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入机构的信誉管理档案。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可以去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5. 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需具备哪些条件

不能。

年龄超过65周岁的,已不适宜水上作业。我国关于船员管理的法律规定,年满60周岁不得申请船员证,船员证的有效期为5年,而船员证是申请捕捞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也即意味着超过65岁即不再具有船员资格,因为也就不能再申请捕捞许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五个条件:一是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 员证书;二是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 适当放宽;三是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四是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五是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 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符合这些条件,便可向当地渔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同时,渔业职务船员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晋升:驾驶人员:助理船副到三级船长或二级船副到二级船长或一级船副再晋升一级船长。轮机人员:由助理管轮到三级轮机 长或二级管轮到二级轮机长或一级管轮晋升为一级轮机长。对申请内陆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的,初次申请,在相应渔业船舶担任普通船员实际工作满24个月。申请证 书等级职级提高,则需持有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并实际担任该职务满24个月。

6. 渔船船员培训资质的审批要求

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

(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见附件3),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7.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计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10月中下旬。

初级会计证书的领取一般会在考后两个月左右陆续开始。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按照往年的领证时间推算,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10月中下旬。

需要提醒考生的 :实行考后审核的地区考试合格者在领证前,必须先到指定地点进 格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领取证书。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即使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全部通过也不予核发证书。

8. 船员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应届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肝功正常,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航海事业,符合海员体检标准的学员,水运学校海乘专业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肤色好、气质佳;身体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近视度数控制在300度以内、并且能够适应航海生活及酒店工作,有一定英语基础。

9.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资质认定

渔业证查询,以电脑版本的XP系统为例子,登录所在省份海事局船员电子申报及综合信息平台,然后用身份证信息注册,然后就可以查看了。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口簿》。

一、渔船证

四小证,健康证上船最基本的 就是普通船员了,护照是远洋要的,G证 水手证 三副证 三管证书 机工证 雷达证书 是根据职位的,还有一些特殊船员,罗经师证书,引航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这些证书是用户作为渔船船员能出海上船工作的资格证书。不过如果用户的年龄不是很大,学习成绩不是很差的话不建议学习渔船船员,很累而且工资很低。如果要学船员,建议学习高级船员或者水手机工

二、出海证件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发给有关证书的其余小型沿海船舶,应当向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内地经营江海运输的个体所有的船舶,按协议到沿海地区从事运输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持有关船舶、船员等有效证件,到其协议从事运输的沿海县(市)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人员、渔民出海。

综上所述,临时出海作业的人员,持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向其服务船舶所在地的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有效时限。出海船民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