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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码头故事火锅活动(东明码头故事火锅)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5-12 07:51    点击:188   编辑:admin

1. 东明码头故事火锅

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2019年8月16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制度,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并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和中考、高考期间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产权登记、殡葬登记等业务时,应当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宾馆以及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工作,有权对服务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

第六条 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菏泽市城区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 

(二)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七条 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化工园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保护范围;

(五)军事设施保护区,人防工程,输变电、通讯、燃油、燃气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养老机构、烈士陵园; 

(七)山林、草原、湿地、苗圃、防护林、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以及灌溉渠道、泵站等重要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九)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停车场、桥梁、仓库;

(十一)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二)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场所,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第八条 下列时间内,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中考、高考期间发布相关信息时,应当提示社会公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之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区域、场所和时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确保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航空器、公共绿地、树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网等抛掷燃放; 

(二)从建筑物内、构筑物内、屋顶、阳台等向外抛掷、悬挂燃放;

(三)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

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酒店、宾馆以及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禁止行为的,有权向公安部门举报。

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对相关举报及时查处,将查处结果答复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酒店、宾馆以及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东明码头林场位置

东明黄河森林公园不要门票

东明黄河森林公园位于东明县城区西南30公里处,濒临黄河,是鲁西南地区最为集中、生长最好的森林之一。具有壮观美的特色,2004年被菏泽市批准为市级森林公园。

东明黄河森林公园是山东省林业监测规划院设计的,在东明县三春集国有林场基础上建设的,总面积775.3公顷,东西长5.09公里,南北宽4.65公里,项目总投资7850万元。

3. 东明县码头

 

 

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2019年8月16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制度,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并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和中考、高考期间加大宣传力度。

有关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产权登记、殡葬登记等业务时,应当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宾馆以及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工作,有权对服务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

第六条  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菏泽市城区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 

(二)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七条  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化工园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保护范围;

(五)军事设施保护区,人防工程,输变电、通讯、燃油、燃气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养老机构、烈士陵园; 

(七)山林、草原、湿地、苗圃、防护林、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以及灌溉渠道、泵站等重要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九)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停车场、桥梁、仓库;

(十一)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二)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场所,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第八条  下列时间内,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中考、高考期间发布相关信息时,应当提示社会公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之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区域、场所和时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确保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航空器、公共绿地、树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网等抛掷燃放; 

(二)从建筑物内、构筑物内、屋顶、阳台等向外抛掷、悬挂燃放;

(三)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

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酒店、宾馆以及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禁止行为的,有权向公安部门举报。

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对相关举报及时查处,将查处结果答复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酒店、宾馆以及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东明码头故事订餐电话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了“2020年山东省外贸百强企业榜单”。作为全国经济大省和外贸大省,山东省2020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2.04万亿元,同比增长5.8%,进口企业达到5.16万家,出口企业达到4.46万家。其中鸿富锦精密电子以229.31亿元的出口值荣获出口百强榜榜首,山东东明石化集团以287.2亿元的进口值荣获进口百强榜榜首。

排行 企业名称 注册地 出口值

1 鸿富锦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烟台 229.31

2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 124.56

3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 95.61

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 90.31

5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烟台 89.14

6 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济南 88.71

7 海尔海外电器产业有限公司 青岛 83.59

8 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烟台 75.86

9 山东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济南 63.11

10 富泰京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烟台 5707

11 惠普打印机(山东)有限公司 威海 53.33

12 烟台森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烟台 46.3

13 山东昌丰轮胎有限公司 东营 45.09

14 鸿富泰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烟台 43.13

1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 42.87

16 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威海 4206

1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 40.24

18 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 潍坊 39.82

19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 38.44

20 山东现代威亚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日照 38.43

21 烟台港务货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 37.39

22 青岛乐金浪潮数字通信有限公司 青岛 35.02

23 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 34.72

24 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 潍坊 34.64

25 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烟台 34.06

26 青岛即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青岛 34.01

2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 32.31

28 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 青岛 30.41

29 烟台胜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烟台 28.89

3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 28.7

31 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 28.6

32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 28.03

33 山东浪潮进出口有限公司 济南 27.52

34 威讯联合半导体(德州)有限公司 德州 27.28

35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 26.77

36 山东新华锦国际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 26.15

3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滨州 23.71

38 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 烟台 23.7

39 三星重工业(荣成)有限公司 威海 23.43

40 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 临沂 23.2

41 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 22.84

42 日照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日照 22.48

43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日照 22.37

44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 22.32

45 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 威海 22.31

46 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聊城 22.05

47 玫德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 22.04

48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 21.91

49 乐金电子部品(烟台)有限公司 烟台 20.96

50 山东佳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菏泽 20.93

51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滨州 20.16

52 潍坊望远宝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潍坊 1997

53 海贸云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 19.53

54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 19.1

55 山东电建铁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 18.73

56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潍坊 17.97

57 东营市柄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东营 17.96

58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 17.74

59 卡特彼勒(青州)有限公司 潍坊 17.51

60 青岛保税物流园区中外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 16.84

61 艾沛克斯工具(山东)有限公司 日照 16.6

62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 16.48

63 山东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临沂 16.37

64 青岛泰光制鞋有限公司 青岛 16.2

65 绮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 16.05

66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 青岛 16.01

67 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 青岛 15.84

68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 15.53

69 莱芜泰丰食品有限公司 济南 15.28

70 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 14.84

71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临沂 14.84

72 正道轮胎有限公司 菏泽 14.8

73 新华锦信贸环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 14.78

7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 14.76

75 青岛海信中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 14.56

76 愉悦家纺有限公司 滨州 14.43

77 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 青岛 14.41

78 山东科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临沂 13.86

79 诸城市服装针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潍坊 13.58

80 冠县仁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聊城 13.28

81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青岛 12.54

82 青岛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 12.51

83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泰安 12.44

84 威海市联桥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 12.4

85 临沂通达全球采购有限公司 临沂 12.3

86 广饶县凯驰商贸有限公司 东营 12.23

87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 12.23

88 滨州亚光家纺有限公司 滨州 11.9

89 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 潍坊 11.89

90 龙口海盟机械有限公司 烟台 11.8

91 临沂正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临沂 11.64

92 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 东营 11.59

93 青岛耐克森轮胎有限公司 青岛 11.48

94 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 11.45

95 山东康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临沂 11.38

96 山东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潍坊 11.34

97 临沂南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临沂 11.28

98 青岛凤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 青岛 11.21

99 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 11.05

100 临沂荣华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临沂 11

  2020年山东省外贸百强榜单解读

  从2020年山东外贸百强企业榜来看,百强企业合计实现进出口值8687.8亿元,同比增长9.4%,186家企业进出口值占到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2.7%。其中出口百强企业合计出口值达到2959.4亿元,进口百强企业合计进口值达到5728.4亿元。

  2020山东外贸百强企业名单中新入榜进口企业26家,其中17家为原油业企业,2020年进口百强榜共计有40家原油企业,原油进口值达到2876.3亿元;出口百强新上榜企业共18家,企业优势相对稳固。

  从行业来看,随着国内面板、手机制造业的崛起,外资电子企业在外贸进口领域的优势被大大削弱,10强榜单中没有一家外资企业。而民营企业进口规模迅猛增长,64家上榜民营企业合计实现进口4108.4亿元,增长15.8%,占百强企业进口总值的71.7%

5. 码头故事火锅民和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传统民俗,倡导绿色、文明、有限、有序燃放,以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民政、工商、质监、文物、气象、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组织和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活动,教育公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公益宣传工作。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期间,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公益宣传。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监护人应当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进行教育和监管。

第六条 烟花爆竹销售者应当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种类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不得销售非法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631-2013)中规定的摩擦型、烟雾型和A、B级产品,但经批准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除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榆横工业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公安机关会同同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质监等部门,可依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631-2013)规定的C、D级产品范围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不得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和规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城市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下列区域和地点禁止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

(二)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

(三)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

(四)商场、旅馆、影剧院、网吧、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

(六)城市道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外部安全距离以内;

(八)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样品采集区域;

(十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榆横工业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认为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榆横工业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设置统一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

除前款规定区域外,城市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第十条在城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春节、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期间,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榆横工业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十二条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第十三条中考、高考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在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提供宴席服务的饭店、酒店、宾馆、农家乐等经营者,应当在提供服务前告知宴席举办者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带头减少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避免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第十六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组织,可以按照本规定召集村(居)民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议,约定本居住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以及可以燃放的种类、规格,并做好燃放的安全提醒和防范工作。村(居)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物。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为了燃放,储存的烟花爆竹制品重量不得超过15千克,但经批准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除外。

第二十条 购买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窗口燃放或者向外抛掷;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第二十一条 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其监护人或者亲属应当陪同、指导。

第二十二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要求燃放。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指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燃放烟花爆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六条 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商、质量等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不受理、不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的;

(三)不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从2019年1月24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止。

6. 东江码头故事火锅

枫树坝水库区域目前仍未开发的处女地,只能自驾游,农家乐,租小船,游山玩水、泡温泉,住农家水上木屋(水码头对面)、露营等。吃山珍河鲜、东江豆酿腐等客家特色风味。

自驾路线:从龙川县出发1小时12分钟57.5公里1个红绿灯途经:S227、S228进入先烈路,行驶10米右转,进入中山东路,行驶310米请直行,进入东风东路,行驶620米左转,从东风东路到老隆大道,行驶100米请直行,进入老隆大道,行驶730米请直行,进入S227,行驶29.7公里靠左前方行驶,进入S228,行驶14.5公里三岔路靠最右侧行驶,进入X179,行驶9.9公里左转,进入S339,行驶1.6公里到达枫树坝桥

7. 东明码头故事火锅店地址

火锅:

  (1) 经8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往北100米的海底捞火锅是我的最爱。那里的服务特别好,菜也可以 都要成半份的。(滑牛肉,自制豆花是比较、有特色,不妨尝尝)

  (2) 黄河路和文化路交叉口的小天鹅火锅也是另一比较好的火锅。但那里的服务不是很好,而 且那里还总算错帐,这点让人很烦,所以在那里吃完饭后结帐一定要仔细看帐单。(牛肉丸,金针菇,吃 金针菇的时候一定要跟服务员要醋,酱油,辣椒油,然后沾着吃才好吃,千万不要沾它的料)

  (3) 城东路和东大街交叉口的京福华肥牛火锅,是郑州肥牛火锅最好吃的,也是最便宜的。6 元的特价肥牛可以,20元的肥牛王也很不错,都可以尝尝,便宜的就是比较碎。另外那的肥牛西冷也很不错,是生吃的,跟生鱼片差不多,也是配芥末吃的。吃的时候要快些,否则化了就不好吃了)

  (4) 优胜南路的全家福胡辣鱼火锅,挺便宜的,很也好吃。另外还可以买胖子羊肉串进去吃,真的很爽!

  (5) 东明路和红专路交叉口的林记热盆景麻辣鱼也是挺便宜,很好吃,如果人多我觉得先要条 捻鱼,然后在要条草鱼,因为捻鱼好吃,但吃多了会很腻。

  (6) 纬五路和经六路交叉口往南50米的土家喂锅也不错,(青椒鸡的不错,但要在冬天时候吃 ,现在的鸡都老了,所以现在可以吃鸡杂)

  (7) 西里路(珠江琴行)对面的炭锅鱼,里面是酸菜和鲶鱼做的,另外加上本店特有的小苏肉 ,在炖进去吃,最后在来点皮带面

  三个人要两份就可以了。

  (8) 优胜北路的光头香辣蟹,里面的葱油小烧饼是一定要点的呦!

  要是人多的话,吃完香辣蟹,可以让小姐最后,下半斤绿豆面条。

  (9) 优胜南路,四川天俯总店对面,有家老家响锅,那里的鸡子和牛蛙锅很不错,另外,喜欢 吃肉的同志可以在要一份四喜丸子。

  (10) 优胜北路的鸿茂斋的涮羊肉,过多的我就不说了。喜欢吃丸子的朋友,一定要让服务员把 丸子切开在涮,要不然是到了最后也吃不成

  食神--炒菜

  指路篇1

  一 川菜:

  (1) 优胜北路的四川天府应该是郑州较早的川菜了,以前那的菜是以价格便宜和量大著称的,但近几年生意是越来越好,但东西却是越来越贵了,而且也不是很好吃了。也许他们的菜没变过,但因为我们吃的地方越来越多,所以觉得没以前好吃了,但总体来说,如果真是饿了,那里还是最好解决吃饭的 好地方。(鱼香肉丝,糖醋里脊,干扁土豆丝等多还不错)

  (2) 丰产路上的四川饭店是我近一段时间常去吃的地方(在妇幼批发市场旁边)那的两面非常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一元一碗!这里的川菜都很不错,所以我就不特别推荐了,自己点自己爱吃的吧! !

  (3) 二七路上的华豫川上郑州川菜比较上档次的地方,虽然现在菜不是很好吃,但那里自酿的 米酒却是不得不尝的,真的很好喝!!(如果真的去那吃,我就推荐尝尝那的水煮系列,鳝鱼粉丝,麻婆豆腐等,其他根据自己喜欢点吧!!)

  (4) 东明南路上的陶然居(亚西亚宾馆里面)是吃大田螺的好地方,那的棒棒兔也不错,其他的川菜也还可以,但那里的喂汤不要喝,太油了。服务也不是很好,所以还是把东西买回家吃的爽! (5)省电视台那的歌乐山辣子鸡也是一家有名的老店了。(歌乐山辣子鸡珍,毛血旺都很不错 )

  二 家常菜

  (1) 经一路和金水路交叉口往北50米的丫丫小吃点,那的东西都很货真价实,而且还很便宜。 (红烧牛肉面,鱼香肉丝,蒜香排骨,毛血旺等,那的菜基本都不错),如果有空可以去尝尝!!我基本把那里当食堂!

  (2) 省外文书店那条路上有家爱德饭馆也是很不错的家常菜(省化工厅对面),那的量很大,所以要想把好吃的都尝了,要人多才好。(炒辣子鸡,红烧八皮鱼,炒茄丝,还有那自家卤的大肠,这个一定要尝,特别好吃。一定要沾上蒜汁)

  (3) 郑六街上的广源是一家很破的饭店,那里有两家广源,一定要去破的那家,虽然是一个老板,但我个人觉得还是老店的好吃。(炒辣子鸡,红烧八皮)

  (4) 郑七街和红专路交叉口的绿岛饭店,是一家信阳菜馆,那的才现在没以前好吃了,但喜欢吃信阳菜的朋友还是可以去那尝尝的。(炒辣子鸡,红烧八皮鱼,清炖鲫鱼,豆筋炒青菜)

  (5) 黄河路和经四路交叉口的乡村饭店,那的菜很便宜,味道还可以。那里最有特色的是红烧伽龙和珍珠丸子。

  (6) 经一路和纬二路交叉口往南100米的小馆子也是个生意很好的地方,但那里的炒菜实在是一般,只有他们自己炒的酱加着馍很好吃,在配上鸡蛋面汤。

  (7) 人民路和西里路交叉口的金岛饭店(名字可能不太对,但那里就这一家饭店,很好找)的菜都很不错,就是有点贵。(青菜包,干豆角烧肉在配着小饼)不过这个地方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去过了,所以不知道现在怎样了?有人如果愿意可以去试试,谢谢!!

  (8) 西站路和嵩山路交叉口有一个又一村食府,菜做的实在精致,基本上道道可口。(大鱼头是最好吃的)

  食神--炒菜指路篇2

  一 各地美食

  (1) 优胜北路上的上海人家是郑州上海菜不错的地方,但是服务比较差!菜也比较贵,而且我本人也不是很喜欢吃上海菜,偶尔吃一回还可以,太甜了!(红烧黄鱼,其他都想不起来了,自己看着点吧)

  (2) 紧挨着上海人家的汉江烧烤是个朝鲜饭店,主要以烧烤为主如果是第一次去吃会觉得不好吃,因为沾的酱是甜的, 如果多吃几次你就会喜欢了,但现在的饭菜味道有所下降,没有以前好吃了(凉菜的牛蹄筋很有特色,是在外面吃不到的。烧烤可根据自己的爱好点,如果人多,可以点个汉江大全,那里面什么都有,吃着比较过瘾!主食可以点冷面,也可以点拌饭,我喜欢吃拌饭,很香。但现在做米有点粘。)最后告诉大家,那里的大麦茶很好喝!!

  (3) 经三路和农业路交叉口往北100米有个冬巴手烧也是个很有特色的饭店。这里有人当着你的面做给你吃,但东西不是很好吃,都是一个味。如果没去过可以去尝尝,价格比较贵!(黑椒牛排,炸香蕉)

  (4) 二七路的全聚德烤鸭店是郑州最正宗吃烤鸭的地方。那的菜都比较贵,也不是很好吃,但烤鸭还是没的说,但千万别三吃,两吃就好,如果三吃就吃不到什么东西了。而且服务也很差,基本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5) 政四街和经一路交叉口往西50米,有家哈利烤肉不错。那是正宗的新疆人开的,羊肉串很好吃,1串/1元。但其他的东西一般。

  (6) 红专路和文化路交叉口的小吃城里面第一家的大虾非常的好吃,这是我夏天的最爱。爱吃的朋友一定要去尝尝!!而且要近快,否则就上扒了。

  (7) 丰产路和经七路交叉口那有家卖烧饼,那的烧饼加豆腐串和煎鸡蛋非常好吃,现在还有火腿肠可以加,太爽了!

  (8) 黄河路和花园路交叉口的航天局家属院里面的食堂的饭菜很好吃,而且还很便宜。(烧大肠)汤是免费的。

  (9) 经三路和纬四路交叉口往南200米有家东北熏肉大饼,是东北菜,不错。老板是东北人,菜所以比较正宗。价钱也不贵。而且玉米糁是免费的。(油饼加熏肉,小鸡墩蘑菇,川白肉,酱排骨)

  (10) 在东北熏肉大饼的旁边,有家李氏饺子馆也不错。饺子是手工的,才都上家常菜,也不贵。

  (11) 经七路和纬一路交叉口往东100米的风铃酒吧里面的酸辣面真的很好吃,有空去尝尝吧!!但现在好象不开门,想吃的朋友只有耐心等待了。那里的决对和别地方的不一样。

  (12) 翠花路和西站路交叉口往东100米的烙馍村的烙馍非常好吃。那的自然羊肉,京酱肉丝,酸辣土豆丝等,最后一定要点盆鸡蛋面汤。(但我最近没去过那,不知道城市改造把那扒了没有)。

  二 所谓的西餐 我一直都认为郑州的西餐相当的不正宗,但也就因为不正宗,才会有那么的多人喜欢吃。我本人也是如此。

  (1)批萨--中州皇冠假日酒店的妈妈米呀是郑州最正宗的西餐了,那是以意大利菜为主。招牌菜就是批萨(虾和腌肉的是最好吃的,其他的都一般,我本人已经全部尝过了)这里的批萨是郑州最正宗也是最好吃的。比必胜客好吃多了,也比那便宜。而且星期一和星期四是半价,很便宜的。但是这里有15%的服务费,而且其他的也比较贵。冰激凌很好吃(巧克力的)。其他吃批萨的地方我就不写了,因为我尝过所有的,还是这里的好吃!!

  (2) 牛排--我个人觉得现在郑州西餐吧的牛排都差不多,我个人比较喜欢吃悠仙美地(在经一路和丰产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和捷农(红专路和花园路交叉口往东100米)的黑椒牛排。很多人都喜欢去上岛,我觉得那是郑州最差的西餐了,东西贵还很难吃,服务还特别的差!!去人还按人头上水,如果你是中途才去的,那你连杯水都喝不上。太差劲了!!我现在坚决不去上岛,那的服务员都圣人样!!海景的牛排还可以,但其他的东西很一般。特别是水果茶居然是用橘子粉冲的。中州皇冠假日酒店的妈妈米呀的牛排也是很难吃的,那是郑州外国人的做法,中国人吃不习惯!而且非常贵,差不多200元左右。中州皇冠假日酒店香宫的鲍汁花菇不错,陪米饭很还吃。另外那的桑拿虾也可以尝尝。还有就是一分利的海鲜也还可以,但一定要去紫金山路的那家

  三 粤菜

  我特别不喜欢吃粤菜,虽然吃过不少,但都是不是很心甘情愿的。所以我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些,如果想吃到可以去尝尝!中州皇冠假日酒店香宫的鲍汁花菇不错,陪米饭很还吃。另外那的桑拿虾也可以尝尝。还有就是一分利的海鲜也还可以,但一定要去紫金山路的那家。分店的不是很好吃。不过粤菜吃来吃去都差不多。郑州人吃这只是为了显示身份而已。不过龙虾粥和乳鸽到是真的挺好的,哪家都可以。尝尝去吧西郊

  一、烩面:

  1、桐柏路和伊河路的滋补烩面不错,1/5rmb ,加5毛可分碗,再加5毛可加量,6元就可吃到两大碗好吃的烩面,物超所值。小菜也不错,就是不便宜。

  2、滋补烩面在淮河路还有一家分号,在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250米的路北。不要让门面吓住了,不贵的。小菜比桐柏路总店要多。记得要一个黄瓜蘸酱。

  二、拉面:

  1、都不错的,不过我昨天吃和闪记的牛肉拉面也很好吃!

  三、刀削面:

  1、建设路和桐柏路交叉口有家“新疆大盘鸡”里面的羊肉串和爆炒刀削面都是一绝

  2、主要是他家的酱,又甜又桐柏路与棉纺路十字路口,往东200米,有一家卖刀削面的很不错!3.5元一大碗,有牛肉的和鸡肉的!他家旁边的凉皮点整天人也很多,味道也可不错!大家可以去尝尝!辣,很过瘾。

  四、泡馍:

  1、前进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南五米有一家泡镆好吃又便宜,四块钱一大碗,可以分碗,足够两个人吃!送的糖蒜也很不错!

  五、担担面:

  1、议和路担担面~

  2、前进路担担面(岗坡路与前进路交叉口,有两家哟)

  六、其他类:

  电视台西边有家小店的鸡蛋捞面条

  B 饺子类:

  1、淮河路和工人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丹宁园的饺子是好吃的不得了,品种多,最少可单要3元的,个也大。菜也不错,环境好。每日有特价菜。价格中等。

  2、还有一品香的饺子 在裕达西边(中原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3、西郊的老蔡记好!(伊河路与兴华北街交叉口)便宜好吃

  C 包子类:

  西郊宾馆的包子可好吃~

  烧烤类

  1、工人路与建设路口向南50米,鹿鸣斋的羊肉串不错,有兴趣的话还可吃吃它的涮羊肉,还可以。

  2、中原电影院对面现在开了个烧烤店,冬笆手烧的连锁哦

  3、陇海与伏牛伏口的新疆烧烤拉,和随缘也不错。

  4、冉屯烤鱼 煤仓北街 桐柏路和煤仓北街交差口

  5、鹿鸣烧烤

  6、一厂的羊肉串

  7、鹿呜斋旁边的齐正烧烤不错还有那的红油瓦罐都不错的

  8、三厂那里的伊宾斋门口的烤羊肉串好吃,烤饼更好吃

  9、建设路和工人路交叉口“老地方”的烤鱼,还有再向南50米“齐正”的羊肉串不赖,其实羊腰也不错不过有点贵,5块钱一个

  10、阿里巴巴(里面都是新疆师傅,羊肉串和囊坑肉,拌面都不错,在淮河路和桐柏路交叉口向西大约50米,是个新店,挺干净)

  11、棉纺三厂对面的老地方烧烤,里面的烤鱼和鳝鱼面都挺不错

  家常菜

  一、食堂:

  1、中原路纺院食堂

  2、百花路,市委南院的华隆餐厅,干净,饭菜实惠,是工作餐的不错地方,其实这个地方就是市委的食堂。

  3、沿着工人路在往南走到88路终点站,有个裕华超市的2楼,和个市委的华隆差不多的餐厅,也还不错了……

  4、三厂食堂好吃还便宜。不过要去就要早点,晚了就没位儿了

  5、 我杂觉得粮院的饭可不错呀

  二、川菜:

  1、棉纺东路上有一个川菜馆叫鱼香郡,味道不错

  2、还有颖河路和桐柏路交叉口的蜀香圆也不错,正宗的重庆大橱,菜味怎一个爽字了得!·~有爱吃的毛雪旺的一定要去尝尝

  3、淮河路上的古玩市场对面的二楼的菜根香,正宗的川菜!大厨是重庆人,说重庆话的。菜根香是重庆的连锁店,在重庆可是和陶然居一样火的。有空去试试撒!

  4、文化宫路 四川眉州菜馆,东坡风味奥;

  三、粥类:

  1、 华隆香粥

  2、 中原路和工人路交叉口东北角有一个 《 洁银粥屋 》的皮蛋瘦肉粥粉好喝类!

  !

  四、综合类:

  1、桐柏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北100米,的阳光小店,菜味不错,价格不高,环境 不错。可坐小憩之处。

  2、前进路与岗坡路交叉口向南10米有一家叫什么园的饭店,大锅菜,凤爪和醋泡花生比较好吃,其它的菜味也不错,有些我没有吃到。

  3、西站路和嵩山路交叉口有一个又一村食府,菜做的实在精致,基本上道道可口

  4、老地方的尖椒肥肠好吃

  5、建设路的顶香食府(小店干净)

  6、伏牛路的石头城

  7、还有桐柏路的申雅大酒店,里面的小点心可棒可棒。

  8、伊河路上的东北饭店吧好象,锅包肉做的特正宗。

  9、淮河路和嵩山路交叉口向西二百米左右,耿河小区门口的《 阿庆嫂 》和它对面的《 一家人 》都是很不错地饭店哟!菜肴的味道和餐厅的品味都是very good的!!

  10、西花园,豫大,东西贵,档次高,去吃还想省钱,结果没吃饱,呵呵 中原路上 潮港菜不错,比较贵,还有白金汉?红宝石? ,工人路上鸣泉居,海鲜最棒,比较贵

  11、 工人路上 杭州菜馆;建设路和嵩山路交叉口的一个新疆风味的忘记名字了,好像在伊河路上有一家西粤秀?感觉一般,还比较贵

  12、五厂旁边德丰园也不错,有特色,很实惠!

  13、在陇海路与桐柏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的家家喜饭店,东西不错,份挺大的,东西好吃!

  14、绿城广场旁边的萝卜香也好吃啊!旁边还有一家卖贵州粉的巨好吃!

  15、桐柏路和陇海路口的无锡人家蛮有特色。

  16、不过汝河小区附近我就知道 汝河路河桐柏路交叉口往西有50米的一家老四川的熟肉店(思达超市的西边的门面房),里边的夫妻肺片特好吃,香&辣 过瘾

  17、医学院转盘那里有一个叫豫顺楼的烤鸭也不错

  火锅类:

  1、建设路上的草原兴发是连锁经营的。

  2、陇海路和桐柏路交叉口西南角的盆盆香里的蕃茄鱼也可好吃,但这两天拆了,不知道搬里了

  3、热盆景现在没有以前好吃了

  4、文化宫路和陇海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左右的地方有一家《 阿芳麻辣烫 》很不错的一个店,小而有味道!!呵呵!我喜欢!很实惠,味道还不打折!!^_^

  5、嵩山路和陇海路交叉口东南角的《 小肥羊 》也很不错哟!

  6、陇海西路的竹笙鹅也便宜好吃!(伏牛路与陇海交叉口向西300米)

  7、沿着淮河向东过兴华南街,路右边有大草原涮锅,经常有买100送50活动。而且菜还不贵,味也可以。是工薪阶层的好去处。

  8、百年老妈在淮河路与嵩山交叉口附近

  9、再向东过古玩城100米,就有大名鼎鼎的鸿茂斋了。

  小吃类:

  一、米线、麻辣烫类:

  1、工人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北150米第一家桂林米线是原来桂林米线城雇来的广西人开的。味道原味,过桥米线和老友粉是其特色,香菇汤粉我也喜欢吃。现在在红旗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往东也有一家桂林米粉,干捞米粉,和卤粉都不错,不过记得要他放里面的汤,外面的汤实在太淡了。

  2、还有啊康的麻辣烫,小吃可以

  3、华隆的麻辣面超级好吃

  4、商业后面买的麻辣烫也好好吃!!还有羊肉串!!商业后面的麻辣烫和黄桥烧饼配着吃--绝配!!!!

  5兴华南街上老蔡记对面的那条路上有个叫什么‘刘记沙锅’的小店,味道也不错,实惠量足。。。

  二、凉皮、米皮类:

  1、工人路与伊河交叉口向西30米的童记米皮店值得一提,到晚上7点左右,它的米皮就会卖完的。

  2、风味正宗的酿皮,在嵩山路与伊河交叉口向南30米的西北酿皮店里,其酿皮味道独特。炒面皮经过我青海的同学鉴定后,令她想起了在青海的童年时光。

  3、就觉得中原电影院的炒凉粉好吃

  4、还有互助路上的品品味!

  5、市中医院南边去年才开的王记小吃店的东西也挺好吃的,还是清真的

  6、凤凰电影院歇对面的勤劳街上崔氏米皮不错~~~

  7、怎么没人说马记小吃呀,那里的米线,凉皮,米皮。。都不错啊。米线和阿康的有一拼,凉皮也不亚于阿信的!!马记是连锁的,岗坡路,文化宫路都有

  8、泰隆大厦后面马仁鸿凉皮也不错

  三、生煎馒头类:

  1、五十一中对面有家上海小吃,里面的生煎馒头挺好吃,炸里脊串也不错。但是,炸春卷的技术不太固定,有时很棒,有时却咸的要S。

  2、中原集贸市场的生煎馒头现在搬到岗坡路上了,从岗坡路和伏牛路交叉口向西过了赵记米皮就到了。叫上海小吃。

  3、生煎馒头,在文化宫路和什么路交叉路口,在医院旁边

  四、馄饨类:

  1、绿城广场东边的水晶鱼馄饨。。不错。。。尤其是鹅卵石烧牛柳。。

  2、桃源南路有一家福建海鲜馄饨不错~~~可以带走<送汤料>回家用高汤下

  五、羊肉汤:

  沿着工人路再向南第一个路口向西20米有一个汝州羊肉汤,味道非常好,建议大家去尝尝,5元一碗。

  六、胡辣汤:

  1、岗坡市场西门的胡辣汤,地道的很,我有朋友过来,都让他们去喝的,敢与东郊顺风路的比,一点不逊色,还稍胜一筹。开了N年了,有空去尝尝。岗坡路与伏牛路交叉口,顺岗坡路向西走至建西市场,左边第一家!

  七、臭干子:

  1、.河医赵记旁边,金水河沿上有家臭干子不错

  2、百花路小学南一百米有个臭干子不错

  3、 桐柏路香香鱼旁的臭干子

  八、鸡蛋灌饼:

  泰隆西边的小过道里有家卖鸡蛋灌饼的,巨好吃

  九、爆米花

  现在商业大厦后面还有买米花的,有几家爆的还不错。又香又脆又甜!我每次都要买一大锅呢

  备注:西餐类:

  1、玛格丽特的蓝山咖啡是郑州市最便宜的,不过你要懂才行,不然调咖啡师会调的差一点。 晚上7-9点有现场音乐。

  2、商业大厦附近的KFC,大M,和小D。

  01、紫荆山后面的郑州烤鸭店,一定要点伊府面,好吃不贵。

  02、东开发区西门口的重庆水煮鱼。推荐生花生仁、牛肉粉条、水煮鱼。

  03、经三路秦朝瓦罐。瓦罐、干锅、六国小炒都挺好。

  04、大清花饺子,在丰产路和经七路口向西200米。东北风味,饺子好吃,菜也好吃,去吃就送。基本上点四个到最后能上六个吃的你走都不想走。

  05、北环城路和丰乐路交叉口的闻香居骨头城。腿骨、脊椎骨、琵琶骨味道鲜美。

  06、东明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南100米杨记清芳拉面,很有当年花园路集贸市场的味道。

  07、经二路仲记擀面馆的手擀面。在文化路和红旗路口也有一家。

  08、岳阳楼和全家福--泡椒鱼头(洞庭湖的大鱼头,ZZ最佳)。

  09、五得的羊肉汤。现在有人说虢国羊肉汤比他好,不过我没去喝过。有空可以比较比较。

  10、涮锅--鸿茂斋我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清楚。吃肉就去草原涮,吃味就去二力或老庆那里。

  11、火锅小天鹅环境挺好,听说最早在大同路时就不错,就是优点贵。

  12、全家福的糊辣鱼,陇海路。我曾经连续三天五顿,顿顿糊辣鱼!!!

  13、西大街和顺城街口的郭记--烧鸡和料子鸡、老八酱牛肉 。

  14、北顺城街的西安正宗的蜡羊肉(绝的很!)

  15、南顺城街的风干麻辣野兔、小笼包子。

  16、城东路南关名吃城的油泼辣子面。

  17、优胜北路东三街交口--丹妮食府(味佳价廉)柴鸡泡馍一流,泡椒鱼头好吃,美极鸭唇也不错。

  18、优胜南路皮皮鲁西餐厅,必胜客未进郑州时,那里的披萨是我在郑州吃的最好吃的,奶油海鲜汤可以尝尝。

  19、省歌边上有个小饭店“月亮城”的鱼膏很好吃,那儿土鸡汤也不错,鸡汤里的粉条还可以免费加。

  20、政六街和红专路交叉口上有家光大银行,当然不是说银行的盒饭好吃,而是它边上的东北人?(我记得好象

  是叫东北人,反正就在紧挨着的隔壁,一到那就看见了)草莓八宝饭,东北大骨头,土豆炖牛肉,反正这的盘子是一

  个比一个大。

  21、花园商厦旁边的四川凉面,那里的凉面、麻辣烫~!正点~!!…

  22、西餐厅郑州就没几家正经八百象样的。丹尼斯六楼的雅园还行。

  23、同乐路往西走到头有家洛阳南关牛肉汤,哎呀,别提多得劲了。尤其喝多酒吐的胃里空空的时候,一碗牛肉

  汤入肚……一个字,爽!

  24、凉面最好吃的当然是优胜南路的“天府”了,不光凉面,别的也都是好吃看的见。只是最近菜价提高了,一

  个“鱼香肉丝”都要15元。

  25、优胜南路的韩国“汉江烧烤”也不错。干净、情调也不错,只是不适合人太多去吃。茶水是大麦茶。

  26、红专路和文化路交叉口,红专路小吃一条街。经常进去之后花了眼,不知道吃那家的好了。右手第三家或第

  四家(老是记不住)有个“地锅鸡”还不错。新疆人的烤肉串挺好吃,到夏天螺丝大虾上市了,就更热闹了。

  27、优胜南路的广州开煲。煲仔饭,白粥,例汤,清远鸡,还有各种烧腊。

  28、优胜北路的上海人家,比经三路老上海好吃。这两家店是一个老板开的,不过上海人家是全国连锁。

  29、汇丰源烩面。政六街纬五路口向北100米,烩面没的说,羊肉串也不错,还有各种小菜。

  30、说到烩面,马记烩面味道也很不错,和汇丰源的风格不一样的。位置在陇海路和城东路口向东200米。

  31、红旗路和黄河北街交叉口往东50米,思达连锁超市对面,新疆烤肉手抓饭。正宗新疆柯尔克孜族来郑州开的

  店。我新疆同学说这里是郑州最正宗的新疆菜馆。是不是我不知道,反正好吃。羊肉串,大盘鸡,手抓肉,手抓饭,

  拉条……天啊!

  32、三九大酒店的晚茶还是不错的,价格稍微贵点,但能接受。

  33、正弘国际名店对面的哈根咖啡店里的中餐不错,尤其是肥肠煲特别好吃!另外环境也很好。

  34、同乐路老西儿面馆,多种杂粮做的面和筱面靠姥姥,可以连吃半个月面食,不会重样。还有各种山西小菜。

  35、黄河路服装批发市场对面的,高丽饭店,凉面,和凉菜鳕鱼和土豆,韩式烧烤和韩式小菜。

  36、南阳路上,大石桥向北一百五十米,薛家米皮。我个人认为是郑州最好的米皮了。北闸口的阿信米皮也不错。

  一定要放辣椒油,不然不如不吃。顺便尝尝“白吉馍”。只是环境稍差了点。

  37、北闸口路红蚂蚁的串串香,我同事说非常好吃。可以去试试。

  38、东三街和优胜北路路口北20米小肥羊,不蘸料吃羊肉,此店好吃不贵,很适合朋友一起来吃。

  39、华豫川菜馆。在二七北路市公安局斜对面。稍微有点贵,还能接受。色、香、味俱佳,值得一吃。

  40、老五羊肉汤。在丰产路郑七街路口向西150米。羊肉汤味道正,而且蒸菜品种齐全。特别推荐酱牛肉。香!

  41、顺河路紫荆山路交口的糊辣汤,好不好不用我说,看看天天排队的人就知道了。

  42、丽都名吃城。在花园路红专路口,正宗南阳路大沙锅,量足味美,油酥烧饼特别好吃,脱骨泡椒凤爪值得一

  试,地锅鸡也不错。说的我都又流口水了……

  43、新疆风味餐厅,在经八路和任砦北街路口向南50米。大盘鸡和炒拉条是我在郑州吃过最好的!

  44、新疆人餐厅。在花园路红专路口往西50米路南。推荐囊坑烤肉、囊包肉、乌苏干煸翅。待客的茶都是砖茶,餐

  具也比较有特色。

  45、中原西路快到须水的转盘旁边有家卖猪蹄和叫花鸡的,天天排大队。一队是买猪蹄的,一队是买叫花鸡的,味

  道的确很好!

  46、北方手工面,在东明路和纬二路交口向南50米,面条绝对是手工一下一下揉出来的,让你亲眼看着从面饼变成面条。口感好,筋道,有嚼头。只是卤的味道还需要提高。

  47、劳动路和太康路口,有个河南食府。里边有不少河南特色菜,洛阳水席的一些菜也有的吃。除了自己过瘾,还是个招待外地朋友的好地方。价格稍贵。

  48、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罗老太大肠汤。听名字就知道特色是什么了。

8. 东明码头故事火锅店

锅底中放入花椒20克,大料30克,小米辣椒12克,冰糖20克,豆豉20克,黑胡椒3克,盐30克,最后放入20克的火锅底料。

9. 东明到码头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以下简称“东明石化”)位于中国牡丹之都、书法之乡、西瓜之乡、武术之乡、长寿之乡、庄周故里---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东明石化的前身——东明县石油化工厂始建于1987年,1997年集团成立。

1、综合实力

东明石化现有员工6300人,总资产300亿元,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500万吨/年,是集原油加工、石油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天然气化工及工程技术、房地产、成品油(气)销售、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物流、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等为一体的、股权多元化的、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集团。自2007年起连续入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连年跃升;位居2016年度“中国化工企业500强”第7位、2016年度“中国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百强企业”第1位、“中国石油和民营化工百强”第2位。在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济南、日照等地分别设有驻外办事机构和国际贸易公司。下属的恒昌化工集团公司2007年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东明石化拥有常减压、催化裂化、气体分馏、延迟焦化、催化重整、苯抽提、汽柴油和蜡油加氢、制氢、苯乙烯、聚丙烯、MTBE、PT、TDM、甲乙酮、离子膜烧碱、合成橡胶等主要生产装置,热电、酸性水汽提、污水处理、硫磺回收、干气回收等配套生产设施。主要生产高标号汽油、柴油、石油液化气、溶剂油、聚丙烯、高等级道路沥青、石油焦、各类烯烃、各类芳烃、各类橡胶、盐酸、烧碱、氯气、丁酮、TDM、苯乙烯等系列产品,覆盖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陕西、北京等广阔市场范围。

东明石化拥有燃料油进口资质、成品油批发资质;2015年在全国地方民营炼油企业中首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750万吨/年。

近年来,东明石化努力实现“打造千亿企业、造福一方人民”的“强企梦”,紧紧围绕建设千万吨级炼油基地,积极推动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先后建成多个大型石化项目,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增长,企业发展日新月异,各项工作蒸蒸日上,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同时,被国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列为“东明海洋石化深加工基地”,被国家《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列为“石油化工基地”。

东明石化的“恒昌”牌聚丙烯为“山东省名牌”、“山东省名优品牌”产品,入围“好品山东”2014年度山东省塑料行业十大新锐品牌;“路畅”牌道路沥青经国家交通运输部抽检,质量符合高速公路使用标准;“恒昌”牌、“鲁昌”牌、“路畅”牌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央电视台、中国互联网联盟联合发布“东明石化”品牌。集团被先后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中华环境友好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中国企业文化竞争力十强等百余项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湘平作为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企业优秀党委书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企业文化杰出个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2、产业板块

东明石化已经形成炼油、化工、三产物流、国际业务、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六大板块,各板块互为补充、相互依托、相辅相成。

板块一:炼油板块。

主要包括山东省东明县的1200万吨/年炼油厂区和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原油一次加工能力300万吨/年的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总计炼油能力1500万吨/年。

板块二:化工板块。

主要包括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5万吨/年甲乙酮、10万吨/年苯乙烯、12万吨/烯烃、5万吨/年丁烯橡胶、20万吨/丙烯、50万吨/年MTBE等。

板块三:三产物流板块。

主要包括润华物业、鲁班建安、昌顺物流、港湾房地产、港运公司等实业公司、绿色生态园以及日照原料中转码头、200万立油品仓储库、1000万吨/年“日-东”输油管道、500万吨/年铁路专用线、1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管道、自备列车、原料成品中转库、物流配送中心、成品油(气)零售终端等现代化物流、销售体系。

板块四:国际业务板块。

主要包括以香港恒丰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为主的国际金融、以新加坡太平洋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为主的国际贸易、以与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香港气体船为主的国际物流、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恒昌化工为主的国际资本四大国际业务板块的国际化公司。牵头成立了中国(独立炼厂)石油采购联盟,并将紧紧依托“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向“走出去”的国际化公司迈进。

板块五:基础设施板块。

主要包括2×35万千瓦华润热电、前海热力3万千瓦背压机组、6万千瓦热电以及新海化工园、热电中心等。

板块六:文化教育板块

主要包括以幼儿、中小学基础教育为主的东明石化集团京师大实验学校、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东明石化大学。

3、技术体系

东明石化以质量、环保、安全职业健康、能源“四标合一”管理体系为基本运行平台,建立了以技术研发、工业技术应用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以发展规划、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为核心的技术管理系统,构建了以院士工作站、专家委员会、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省级技术开发中心、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设计院为主体的科研与设计机构,打造了以近百名硕士、数百名工程技术人员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团队。同时紧紧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在节能减排、提质增效、产业循环经济、高端技术研发方面实现院士对接,大力创建技术创新平台,全面增强技术创新活力。

近年来,东明石化加强与国外企业合作开发,多项科研成果填补国内空白,其中成功开发的烯烃低聚制取四聚丙烯中试技术,填补了国际空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4、管理创新

东明石化秉承强化管理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坚持“每年度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展开工作;每时期一个发展目标,围绕目标逐步提升”的工作思路:自2002年起,连续开展了“改革年”、“管理年”、“创新年”、“资源整合年”、“化工转型年”、“资本运营年”、“项目建设年”、“稳健经营年”、“对外合作年”、“进取提高年”、“基础管理深化年”、“产效提升年”、“平稳运行年”、“专业管理提升年”、“效益提升年”、“专业管理再提升年”等主题活动,成效显著。

2002年,东明石化提出了第一个发展目标:“超常规、跳跃式,力争三到五年进军‘中国企业500强’”的中期目标,并于2007年成为现实,从此改写了菏泽市没有“中国企业500强”的历史;2007年,在建企20周年之际又提出了第二个中期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中国企业500强’,力争三到五年位次前移200位”,并已成现实。2017年,在建企30周年之际,东明石化又提出了第三个发展目标:以民族工业“强企梦”助推伟大“中国梦”,利用3-5年时间打造中国地方炼油企业的“世界500强”!

5、销售终端

近期,东明石化大力推进销售终端战略,成立了负责终端销售专业性公司——东明石化集团北京终端销售投资有限公司,以加油、加气站的建设、经营、管理为主业,按照“围绕菏泽市、辐射周边省”的发展原则,力争用3—5年时间,以菏泽市为中心、以300公里为半径,总投资近150亿元,通过新建、收购、租赁等方式,在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河北、山西、四川、浙江、上海十个省市,形成1000余座加油(气)站的营销网络。

6、企业合作

东明石化先后与巴西国家石油、沙特阿美、挪威国家石油、道达尔、壳牌、BP、嘉能可、维多、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等能源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多方拓宽原料采购和油品选择渠道。

东明石化倡导合作发展、互利双赢的合作理念,以争创世界一流能源化工企业为发展目标,在石油炼制、化工新材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材料、氯碱下游产品、新能源产业、加油站加气站零售、技术研发、石油国际贸易、仓储、物流、工程技术服务等方面,寻求与海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广泛合作。目前,东明石化已与中国石油、华润集团、日照港集团、韩国梨树等企业在长输原油管道、仓储、热电联产项目、精细化工品领域取得显著合作成果,实现了产业合作和协同业务发展,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在开展实业领域合作的同时,东明石化加快投资领域布局,联合国内知名企业成立山东蓝色油气产业投资基金、大陆人寿保险、香港太平洋气体船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设立投资和贸易平台,通过投资反哺实业,实现产业投资和资本投资的优化结合,为社会、股东、员工创造最大价值。

未来,东明石化将在“实业+投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指引下,立足全球,寻求国内外各类资源要素,提升在全球油气产业链、资本产业上的投资价值发现能力,推进全产业链、多业态产业投资合作,进一步巩固东明石化在能源产业领域的优势,发挥东明石化能源产业对其他投资领域的协同带动作用。

7、社会责任

东明石化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员工生活质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先后投资3000万元兴建了石化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投资3000万元建设东明石化京师大学校,为员工及周边居民解决了子女就学困难;建设蔬菜生态园,为员工提供安全绿色食品,保障员工健康;集团各工作、生活站点间设有高频次班车;生活区建有完善的超市、食堂等配套设施;投资3000万元建设会议、娱乐等为一体的庄子大会堂,为集团、东明县召开会议、举办活动提供了便利;规划投资500万元建设体育场,投资1亿元建设专家技师别墅;拟与医疗机构联合创办区域性高端专业医疗机构;规划建设高标准大学生公寓,为新员工提供温暖、舒适的生活条件。

东明石化广泛参与各项社会事业,谋求更广大公众的福祉。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现了企业的安全平稳运行,带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先后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4000多人;累计为汶川地震、社会救助、捐资助学、慈心一日捐、城市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达6000多万元。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湘平作为东明县慈善总会的名誉会长,累计向慈善公益事业捐赠数百万元,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企业家奉献社会、回报社会的强大责任感,为此荣获“菏泽市慈善之星”荣誉称号。

东明石化不断加大安全、环保、质量投入,实现了企业的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8、企业文化

东明石化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强企之魂。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湘平认为:“在未来企业发展中,文化力将逐步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在关注物质形态增长的同时,必须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东明石化确立了“求实、创新、发展、提高”的企业方针、“尽职敬业、团结奉献、求实创新、开放超越”的企业精神和“感恩、忠诚、奉献、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形成了以《员工文化手册》和《VI手册》为载体的、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等彰显了东明石化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奋发作为的精神面貌和追求。同时,不断强化企业文化的引导示范功能,广泛开展员工文化、体育活动,成为东明石化持续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9、科学发展

东明石化以循环经济为发展方向,于2011年完成了企业《十年发展规划》,提出了“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转型发展”就是实现由炼油企业到综合性、现代化石油化工企业的转型;“跨越发展”就是到2015年,在“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排名中由2010年的第208位上升到前100位以内;到2020年,在“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由2010年的第391位上升到前100位以内;“低碳发展”就是通过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单位工业增加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加强碳排放的回收利用。

未来一个时期,东明石化将紧紧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国家战略发展机遇,借助与中国石油、韩国梨树化学、香港华润等国内外“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优势,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全力实施企业《十年发展规划》,科学打造“东明海洋石化深加工基地”。规划期内,将新增投资758亿元,新增产值1260亿元,新增利税192亿元,年均新增销售收入约100亿元,将东明石化建设成为千亿元资产规模、千亿元销售收入的“千亿企业”,争取早日实现进军“世界500强”的宏伟目标,为区域经济腾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