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挪威货运世界上最小的货运直升机是由挪威研发的“黑色大黄蜂”,重量仅20克。 2. 挪威货代货物漂洋过海抵达目的港后却无人提货,致使集装箱长期滞港,产生高额费用;国内造船厂接受不利格式合同,导致仲裁失利;万吨巨轮触碰码头,船企面临巨额赔偿……随着海洋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程度加深,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国际航运贸易中隐藏的各种法律风险浮出水面。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对外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手把手”教你防范国际航运风险。 目的港无人提货 索20余万滞箱费 2013年10月,浙江慈溪的卓力电器公司要出口一批电熨斗,委托浙江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外运明州分公司”)向马士基航运公司订舱。 马士基公司的提单显示,托运人为卓力电器,收货人为法格公司,起运港为宁波,卸货港为巴塞罗那,1个40尺集装箱,运费到付。 同年11月19日,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法格公司却因破产迟迟无人提货,货物在目的港产生了高额的滞箱费。 根据马士基公司在网站公布的费用标准,截至2014年10月29日,一个40尺集装箱滞箱费为30104欧元(按照当时欧元对人民币汇率1:7.6474计算,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马士基公司为此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力公司等被告支付滞箱费和运费等相关费用。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涉案货物到港后,卓力电器公司确认其于同年12月初即知晓收货人法格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无法提货,虽然其随即询问原告货物退运及费用事宜未得到答复,但其作为涉案货物的托运人,理应持续关注货物在目的港现状及后续处理事宜,及时对到港货物作出处理指示,避免在目的港产生高额费用。在本案中马士基公司对较高目的港费用的产生也存在过错。马士基公司在货物到港无人提货约3个月后才通知相关方,在托运人一直未能给出货物处理指示时,亦未采取有效减损措施,如将货物转移至仓储费用较低的仓库等,对此亦存在过错。为此,卓力电器和外运明州分公司承担运费,折合人民币16690元;卓力电器还要支付滞箱费人民币5万元。 ■法官说法 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振的影响,国外买方有的倒闭,有的希望通过拖延压低货价,有的货物到港时被海关查验扣留,有的买方事先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等,都会造成集装箱货物长期滞港,产生大量费用。 当前因货物长期滞留港口无人提货,航运公司向托运人索赔港口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纠纷呈多发态势。在审理中还发现,南亚一些国家的买方在贸易之初即存在不良企图,通过长期不提货的方法造成海关拍卖货物,以便低价收购,给国内出口方带来损失。 为此,外贸单位在与国外买方订立销售合同时,尽可能采用CIF条款并使用信用证结汇,要求签发指示提单。这些措施的好处在于,即使买方想违约不要货物,卖方也可以直接在信用证下收取货款。 当收货人不提货的情况发生时,托运人应及早采取处置措施,防止目的港费用进一步增加,必要时需早下决心通知承运人弃货。作为承运人,须及时向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通知无人提货的情况,提示费用增加的风险并征询对货物的处理意见;如果收货方无反馈,也需依法对货物进行妥善处置,切实尽到减损义务。 接受不利合同 仲裁失利被强制执行 2007年,芬佳德航运公司与宁波工艺品公司、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签订造船合同。约定分五期支付货款,第五期款项在船只交付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买方在船只交付和验收之日前作出的所有付款应作为预付款,如合同被买方根据约定撤销或取消,应在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在本合同下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额以及相应利息;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涵盖合同第一期至第四期分期付款的不可撤销的还款保函;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根据英格兰法律在英国伦敦仲裁解决。 协议签订后,因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未能如期交付船舶,芬佳德公司于2011年5月取消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在伦敦启动了仲裁程序,请求裁定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退还各期付款及其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合同利息、复利及其成本。 2013年7月,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应支付金额为27907921.90美元及年利率为6%的利息。 因两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芬佳德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承认并强制执行上述仲裁裁决。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本案仲裁裁决符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对芬佳德公司的申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近年来,缔约地位不平等导致国内造船方在解决纠纷环节处于被动地位的问题值得重点关注。多数涉外船舶合同会订有仲裁条款,多有约定任何产生于造船合同解释和履行中的争议均应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条例在伦敦仲裁,并适用英国法律。涉外船舶建造合同多数采用全英文的日本、挪威或BIMCO(波罗的海航运公会)的造船标准合同范本。而国内造船厂对合同范本研究不多,对外国仲裁或诉讼程序了解不够、缺乏经验。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涉外海事仲裁裁决案件13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均为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中10件案件涉及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仲裁裁决无一例外均是国内造船方败诉,而仲裁裁决的效力也得到裁定确认。 本案是目前国内造船方在涉外船舶建造、买卖合同履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两被申请人败诉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接受了载有诸多不利条款的格式合同。具体表现在:(1)约定的付款周期过长,最后一笔船款的比例过大且在船舶交付验收后才能支付,若双方对所交付的船舶发生争议,国内造船方很可能无法收回余款;(2)预付款及还款保函方面的约定加重了卖方的责任,且缺乏相应制约买方该项权利的限制性条款,一旦发生争议,卖方立即处于被动地位;(3)约定买方有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在发生合同中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若卖方未在3天内通知买方,则其无权取得相应延期。由于卖方并未在发生合同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及时通知买方,致使其未就该迟延得到延期,最终因在经修订的最后交船日期未交付船舶,买方单方通知其解除合同;(4)约定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而未对买方所提供的船舶主要配件的规格、所应达到的品质以及若买方提供的物品发生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进行详细约定。仲裁庭认为船舶未能交付的主要原因是船舶尚未准备好交付且导致主发动机产生问题的原因尚未确定,最终判令本案两被申请人败诉。 为此,造船企业尤其是船舶行业协会,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国际上常用的船舶建造合同范本,积极培养商务、法律专业人才和谈判专家。一方面尽可能让造船企业在格式合同可予商洽的前提下,争取订入有利条款而删除不利条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合同订立的整体环节,不仅要关注船舶造价、船舶技术要求等基本条款,也要确保造船期限的延展、违约事由认定等足以影响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的明确可行,同时还要关注违约处理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或明显不利于建造方。 货物未证明申报 依最低标准获赔 2013年,原告义乌市堆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正公司)接到一笔总额236640美元的外贸服装订单后,委托货代向被告现代商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商船会社)订舱,涉案集装箱在宁波港装船运输。 货物到港后,商船会社方集卡司机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其所驾卡车连同集装箱被持械歹徒劫走。 为此,堆正公司以涉案货物在商船会社责任期间内丢失致其客商无法取得货物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船会社赔偿其货物损失232000美元、海运费人民币23955.43元及两款延期支付违约金。 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商船会社赔偿堆正公司货物损失1391.67美元及该款相应利息,驳回堆正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FOB贸易术语是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主要采用的外贸方式。在“走出去”战略影响下,我国中小外贸企业纷纷大力开拓新兴经济体国家市场,同时承受着外方市场诚信、安全秩序及目的港政策等多重风险。 本案的判决是价值232000美元的货物,最后只能得到千余美元赔偿,也给广大中小外贸企业敲响了警钟:出运货物时务必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并在相应单证上记载货物价值。 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该区段运输发生于墨西哥,应适用墨西哥法律。商船会社提交了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法律意见书,可以作为认定承运人责任及其限额的依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规定,当服务使用者没有申报货物的价值,责任将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若不足一吨则按比例计算。 堆正公司提交的报关单显示货物价值共232000美元,与外贸订单记载货值相对应,但货物价值并未在提单复印件和墨西哥内陆运单中显示,不能证明货物价值已申报且承运人、陆运区段承运人已获知,故承运人的责任应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 据此,宁波海事法院根据2013年11月美元与墨西哥比索的汇率乘以提单记载的货物重量,确定商船会社的赔偿责任数额为1391.67美元。 ■司法观察 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浙江作为海洋经济和外贸大省,面临着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区和开放合作先行区的重大机遇和新挑战,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1501件,审结1366件,收案标的总额78.59亿元,结案标的总额63.19亿元。其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36.90%,成为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最大类别。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陆明明说,该院受理的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共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分布于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但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巴拿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等传统航运大国、船舶开放登记国或商品进口国。“案件分布情况很大程度地体现了海事司法与航运经济、临港工业、对外贸易的密切联系。” 据了解,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存在环节多、耗时长,域外证据与授权公证认证手续复杂,外国法查明途径有限等问题,这些因素客观上长期制约着“四涉”案件的审判效率,拉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四涉”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比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多出16.74天。 为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宁波海事法院不断探索提升海事法官司法能力的新途径,着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探索建立海事法官专业实践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审判经验传承制度。针对海事审判涉外性较强的特点,定期组织一线法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及航运惯例,及时更新知识。鼓励新任法官积极参加与港航、货运代理企业的交流,加深其对航运实践、航运惯例的理解,全面提升海事法官的司法能力。 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审查管辖权异议时,既注重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切实维护司法主权,又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办理特别程序案件时,注重兼顾中外当事人利益,必要时采用听证的方式,保证裁决的公正性;为解决域外送达难问题,该院尝试借助外事部门、涉案船舶船长、担保函记载的机构或律师实现对境外当事人的送达,有效促使境外当事人积极应诉;实体审理过程中,合理确定举证期限,依法调查取证,对于电子邮件、电子签章、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电子信息证据进行客观审查认证;在适用法律时,坚持贯彻国家主权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选择,除依法认可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我国法律外,必要时主动拓宽外国法查明途径,开展外国法的查明,多次适用或参照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外国法律审理案件,努力树立良好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3. 挪威货运航空1.亚特兰大国际机场,为4F级国际机场、国际航空枢纽、世界最繁忙机场。 2.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为4F级国际机场,是中国三大门户复合枢纽之一、环渤海地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群成员、世界超大型机场。 3.迪拜国际机场,是4F级国际机场、大型国际枢纽机场,是阿联酋航空、迪拜航空的枢纽机场,是印度航空、印度快运航空的中东枢纽。 4.洛杉矶国际机场为4F级国际机场、美国门户型国际航空枢纽,是阿拉斯加航空、美国航空、达美航空、美国联合航空和亚特拉斯航空的枢纽机场,也是新西兰航空、忠实航空、挪威航空、澳洲航空、西南航空和Volaris航空的基地机场。5.东京国际机场为4F级机场、国际航空枢纽、日本国家中心机场、日本最大机场,也是全球十大最忙机场之一。 6.奥黑尔国际机场为4F级国际机场、大型航空枢纽,是美国联合航空的最大基地和中转枢纽,也是美国航空的第二大枢纽。 7.希思罗机场为4F级国际机场、门户型国际航空枢纽、欧洲最繁忙的机场、世界吞吐量前十的机场。 8.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为4F级民用机场,是中国三大门户复合枢纽之一、长三角地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群成员、华东机场群成员、华东区域第一大枢纽机场、门户机场。 9.戴高乐机场是4F级国际机场、大型国际枢纽机场;是法国最大的国际机场,欧洲最主要的的航空枢纽之一。 10.香港国际机场为4F级民用国际机场,世界最繁忙的航空港之一,全球超过100家航空公司在此运营,客运量位居全球第5位,货运量连续18年全球第1位。 4. 挪威海运公司首都为奥斯陆。 挪威王国(挪威语:Kongeriket Norge或 Kongeriket Noreg),简称“挪威”(挪威语:Norge 或Noreg),意为“通往北方之路”,是北欧五国之一,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西部。挪威领土南北狭长,海岸线漫长曲折,沿海岛屿很多,被称为“万岛之国”,领土与瑞典、芬兰、俄罗斯接壤,属地还包括斯瓦尔巴群岛和扬马延岛。 5. 挪威货运航班SAS是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 SAS公司全称Scandinavian Airlines System。是丹麦、瑞典、挪威3国合营的航空公司。1951年由丹麦航空公司、挪威航空公司和瑞典航空运输公司通过协议联合组成。3国政府在各自的公司中有50%的投票股权, 其余为私股。该公司经营50个国家中97座城市之间的邮政、客运、货运班航。总公司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雇佣职工16800人。 6. 挪威货运公司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是由山东寿光巨能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特钢企业, 公司于2002年10月动工,2003年10月建成投产。 公司主要建设项目有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动力厂、铁路货运专线及公辅设施等,占地面积69万平方米,从业员工30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580人。公司资产总额30亿元,下辖5个生产分厂、15个职能部门,年产优特钢棒材150万吨。生产产品为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弹簧钢、管坯钢、齿轮钢、轴承钢、锚链钢、抽油杆及热轧带肋钢筋等,为农机、石油、化工、铁路、矿山机械、汽车、船舶等加工制造行业配套的特种钢材。主导产品有GrMo系列合金结构钢、轴承钢、锚链钢、油井管坯钢、中高压锅炉管坯钢等,产品规格Φ16-Φ350mm。轴承钢、高压锅炉管坯用钢、热轧带肋钢筋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锚链钢通过英国LR、日本NK、美国ABS、挪威DNV和中国CCS五国船级社认可。 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拉长企业产业链,公司投资30亿元的年产100万吨巨能特钢无缝钢管项目已于2007年10月份开工建设,钢管项目筹建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计划2008年年底投产,年产无缝钢管25万吨,二期工程计划2009年3月份开工建设,2010年年底投产。届时,公司生产能力将达到年产特种钢棒材200万吨,年产无缝钢管100万吨。 经过近几年来的快速发展,巨能特钢已成为国内重要的特种钢生产企业,公司生产的优特钢产品被列入山东省“十一五”冶金规划重点发展的产品系列。 炼铁厂于2003年11月28日投产,现有职工587余人,包括烧结、高炉、铸铁机、检修、调度等六个生产车间。现有两台30m2、一台60m2平面步进式烧结机,烧结年生产能力140万吨;现有有效容积380m3高炉一座,450m3高炉一座,高炉年生产能力100万吨。 高炉为自立式框架式结构。炉顶为串罐式无料钟炉顶。上料拥有自动、手动两套控制系统,双料车方式。高炉主控室采用自动化系统,随时监控各参数变化,并配有多台电视监控系统,可随时监控炉前、料坑、炉顶等工作情况,给高炉操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两高炉共用一套出铁场除尘系统。 2×30m2步进式平面烧结机,由山东冶金机械厂整体设计施工,主抽风机两台,型号SJ2800-1.033/0.93,电机功率1000KW。60m2平面步进式烧结机,由山东莱芜煤矿冶金机械厂整体设计施工,主抽风机型号SJ6500-12T,电机功率2500KW。烧结机共用一套配混系统,各扬尘点配套建设除尘系统。 两高炉共用一套喷煤系统,喷煤主控室采用自动化系统,磨机型号HRB1300,由合肥中亚水泥研究院制造。 铁后系统配置52m双链带滚轮固定式铸铁机两台,铸铁能力2400吨/天。 炼钢一厂共有职工370人,其中技术人员90多人,于2003年9月18日投入试生产。 主要设备有:70t超高功率电炉一座; 70tLF精炼炉一座;双工位VD炉一座;R8m弧形四机四流合金钢矩形坯连铸机一台,配有电磁搅拌、液面自动控制系统。主要生产断面为:150×150、180×220两种断面。 自2003年以来共生产钢种包括:优质碳素结构钢、优质合金结构钢、管坯用钢、轴承钢、锚链钢、碳素工具钢、弹簧钢、抽油杆用钢及齿轮钢等近60个钢种,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 炼钢二厂于2006年10月15日破土动工, 2007年10月15日一次热负荷试车成功,2007年10月19日五炉连浇试运成功,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生产运行,累计生产了180×220mm、260×300mm、Φ180mm三种规格,20B、35CrMo、42CrMo等33个钢种,生产产品以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锚链钢、管坯钢、齿轮钢、轴承钢、弹簧钢、抽油杆钢、石油管钢等为主。 炼钢二厂配备了65t顶底复吹转炉一座,70t精炼炉两座,以及采用先进结晶器液面自动控制,电磁搅拌和多点连续矫直等技术的R12m弧形五机五流方圆兼顾的连铸机一台,同时各种先进的环保、节能设施同步完成,是一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顶底复合吹炼转炉--钢水炉外精炼--全连铸生产工艺的现代化钢厂。 轧钢厂于2003年12月建成投产,两线运行,在职员工500余人。 生产产品主要规格为φ16mm~φ150mm热轧圆钢,主要品种有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轴承钢、锚链钢、抽油杆用钢、管坯用钢等特种钢材,年生产能力100万吨。 两线均采用连铸坯热送热装短流程工艺,设有蓄热式三段连续推钢加热炉,采用高炉煤气作燃料。轧线采用半连轧设备,其中一线设三辊φ550机列粗轧,Φ430×4/Φ320×6机列连轧,配备高压水除鳞机、160吨切头热剪、曲柄式切头事故飞剪、回转式成品倍尺分段飞剪、活套器、70×8m齿条式步进冷床、500t定尺冷剪机、检验台架、棒材成捆收集装置等配套设备。二线设三辊650机列粗轧,Φ550×4/Φ450×2机列连轧,配备高压水除鳞机、250t切头热剪、Φ1500锯切机、齿条步进式冷床、检验台架等配套设备。同时,配备了缓冷坑、二夹送修磨机、九磨头修磨机、矫直机等设施,进一步改善产品质量和满足客户要求。 轧钢厂秉承“安全、优质、稳产、高效”的宗旨和理念,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青睐。全体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争创新的辉煌。 7. 挪威船运1.5万吨。 建造。 位于挪威北方港口城市纳尔维克市,跨越挪威北部奥福特峡湾,位于北极圈内,被称为“与极光相伴的桥”。 哈罗格兰德大桥长1533米,其中主跨1145米,两侧主塔分别高172米和175米。大桥采用了独特的不规则空间主缆设计,从大桥上空俯瞰,两根主缆两头窄、中间宽,形似鱼腹。 哈罗格兰德大桥是欧洲第一座上千米采用预制平行丝股工艺(PPWS)主缆的公路钢箱梁悬索桥。桥面钢箱梁由30个预制梁段组成,总重量约7000吨,两根主缆重约4000吨。全桥钢结构件重量超过1.5万吨,其中1.1万吨钢结构构件是由中国四个厂家生产,长途海运抵达挪威。 哈罗格兰德大桥是挪威第二大跨径桥梁、北极圈里最大跨径的悬索桥。建成后同类桥型世界排名17位。 8. 挪威货运哪家好特货是可以到达30个国家的哦,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波兰、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土耳其、匈牙利、意大利、英国、印度、以色列、西班牙、乌克兰、泰国、斯里兰卡、瑞士、南非、美国、加拿大、法国、俄罗斯、德国、丹麦、白俄罗斯、巴西、澳大利亚、希腊、新西兰)。 不到克里米亚:乌克兰以邮编95,96,97,98,99开头的地区。 9. 挪威物流沃尔玛公司是一家美国的跨国零售公司,成立于1962年,由山姆·沃尔顿在阿肯色州罗杰斯城开设第一家杂货店演变而来。1970年,沃尔玛在阿肯色州本顿维尔开设了第一家超市。自此,沃尔玛开始将其业务从杂货店扩展到超市。1980年代,沃尔玛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扩张,将其业务拓展到加拿大、墨西哥、中国、日本、阿根廷、巴西、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挪威、瑞典、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南非、俄罗斯、希腊、土耳其、台湾、中国香港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 沃尔玛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之一,在全球拥有数千家门店和数百万员工。公司秉持着“每天低价”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除了超市业务,沃尔玛还涉足电子商务、物流、金融、医疗保健等领域。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沃尔玛一直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努力保持其在全球零售市场的领先地位。然而,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竞争的加剧,沃尔玛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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