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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两侧的红灯、绿灯有什么用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04-06 07:12    点击:945   编辑:admin

左红右绿两侧的灯叫舷灯,航行灯应该还包括前桅灯、后桅灯。是用来避让船舶,两船相遇时一般是左对左(也就是红灯)会遇,不过说你船看到它船如果看到绿灯,你可以不让是不对的,在一定的距离里,它船如果还不采取措施,你就的主动避让,所以也可以是右对右(也就是绿灯)会遇,只要两船事先沟通好。
现在的航海设备应该说非常先进,有VHF(甚高频电话)可以在一定的范围里和其他船舶、岸台通话;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可以在一定的范围里显示附近船舶的船名等信息;雷达可以扫描显示附近的船舶位置等;卫星导航系统可以用来船舶定位导航。有了这些船舶在大海中航行就更安全。

军舰的航行灯有哪几种?

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