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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战略联盟(航运联盟的合作形式)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12-15 06:15    点击:170   编辑:admin

1. 航运联盟的合作形式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交通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平、高效、便利的原则,管理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鼓励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

第三条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物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签订有关协议、接受定舱、商定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安排货物装卸、安排保管、进行货物交接、安排中转运输和船舶进出港等活动。

(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包括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其中,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经营进出中国港口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

(三)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是指以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或者以《海运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方式,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提供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或旅客运输。

(四)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海运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业务,包括为完成该项业务围绕其所承运的货物开展的下列活动:

(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

(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

(6)支付港到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

(7)集装箱拆箱、集拼箱业务;

(8)其他相关的业务。

(五)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其中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的外国企业。

(六)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七)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八)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仓库保管、存货管理以及货物整理、分装、包装、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九)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集装箱的堆存、保管、清洗、修理以及集装箱货物的存储、集拼、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十)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十一)外商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为其派出机构开展宣传、推介、咨询和联络活动的非营业性机构。

(十二)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是指企业登记机关或者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为复印件的,须有企业登记机关在复印件上的确认或者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

(十三)专用发票,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统一印制的票据,它是证明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包括《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十四)班轮公会协议,是指符合联合国《1974年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定义的,由班轮公会成员之间以及班轮公会之间订立的各类协议。

(十五)运营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稳定或者控制运价订立的关于在一条或者数条航线上增加或者减少船舶运力协议,以及其他协调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共同行动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性质内容的会议纪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提高运营效率订立的关于共同使用船舶、共同使用港口设施及其他合作经营协议和各类联盟协议、联营体协议。

(十六)运价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关于收费项目及其费率、运价或者附加费等内容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内容的会议纪要。

(十七)公布运价,是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本上载明的运价。运价本由运价、运价规则、承运人和托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内容组成。

(十八)协议运价,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约定的运价,包括运价及其相关要素。协议运价以合同或者协议形式书面订立。

(十九)从业资历证明文件,是指被证明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个人履历表。个人履历表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2. 航运联盟合作方式中航线兼并的内涵

美国总统轮船公司的船。APL全称AMERICAN PRESIDENT LINES,原来是一家有150年历史的美国船公司,后来在1997年的时候被新加坡东方海皇(NOL)兼并,但还是用APL的牌子。

3. 航运联盟的合作形式包括

目前,全球航运联盟包括由赫伯罗特、日本邮船、东方海外、美国总统轮船、现代商船、商船三井组成的G6联盟;由中远集运、川崎汽船、阳明海运、韩进海运和长荣海运组成的CKYHE联盟,其在亚洲-欧洲航线的市场占有率为25%;由马士基航运和地中海航运组成的2M联盟,占有34%的市场份额;以及由中海集运、阿拉伯联合航运和法国达飞轮船组成的O3联盟,在亚洲-欧洲这条全球最繁忙的远洋贸易航线中,其货运市场占有率为22%。

截至目前,中国航运巨头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China Ocean Shipping(Group)Co.,下称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China Shipping Group)。

4. 航运联盟的合作形式有哪些

大家一定听说过了航运界新近成立的三大联盟吧,2M(由马士基和地中海航运组成)、Ocean联盟(中远集运、法国达飞、长荣海运和东方海外组成)、THE联盟(由赫伯罗特、阳明海运、商船三井、日本邮船和川崎汽船组成),那么这些联盟会给整个航运业带来多少影响呢?

  

  三大联盟航线部署方面,Ocean联盟在东西贸易上部署了40条航线,紧其后的是THE联盟和2M联盟,分别为32条和25条。

  Ocean联盟的主要优势在于有7条亚洲-中东/红海航线服务,但THE联盟只有1条,2M则空缺。同时,亚洲-北美西海岸航线服务,2M也处于劣势,只有5条航线,相比之下,Ocean联盟有13条,THE联盟有11条。

  

  

5. 航运联盟的合作方式有

经过重新组合,现存的只有全球四大海运联盟,包括:1)大联盟,大联盟由日本邮船、赫伯罗特航运、东方海外及马来西亚国际航运组成;2)A·P·莫勒/马士基集团;3)新世界联盟主要成员包括美国总统轮船、现代商船及商船三井。4)CKYH海运联盟由阳明海运公司、中国远洋、川崎汽船及韩进海运

MSC(地中海航运)/MSK(马士基海陆航运)/CMA(法国达飞航运)

CKYH(海运联盟,取自COSCO中远\k'line川崎汽船\YANGMING阳明海运\HANJIN韩进海运字头)OOCL东方海外航运/NYK日本邮船/HAP(HAPAG·LLOYDCONTAINERLINES)赫伯罗特货柜航运APL美国总统航运/HMM现代商船/MOL商船三井/EMC长荣海运/CSCL中国海运集团/

TSL德翔航运/POSA海南泛洋/MATSON美森航运

6. 为什么建立航运联盟

海洋联盟

2021年4月9日,全球最大集装箱海运联盟——海洋联盟在天津港开通欧洲新航线,这是天津港今年新开通的首条外贸远洋干线。

此次开通的海洋联盟欧洲新航线,由海洋联盟成员长荣海运公司投入10条14000—20000标箱船型远洋集装箱船,周班运行,从天津港出发,途经新加坡、科伦坡、苏伊士运河,抵达安特卫普、汉堡、鹿特丹等欧洲主要港口,将为京津冀和中国“三北”地区进出口企业提供一条通达欧洲的便捷海上运输通道。

海洋联盟由中远海运、达飞轮船、长荣海运、东方海外等4家船公司组建,2017年4月正式运营,合作运力在各国际海运联盟体中排名第一。2021年,海洋联盟继续完善在全球航线网络布局,合作运力约330余条船舶,总运力规模约合410万TEU。[1]

7. 航运联盟的合作形式是什么

为了规范行业行为,保护行业高效规范运行,防止恶性竞争出现

8. 国际航运联盟的发展

    sire检查的全称是船舶检查报告。

   检查标准主要分成两部分,分别针对船舶和船东。首先,对液货船检查的标准,主要是: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CIMF)的“船舶检查问卷”(Vessel Inspection Questionnaires)--VIQ;国际海运联盟/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国际港口协会(CS/OCIMF/APH)的《国际油船与终端站安全指南》一-ISGOTT;国际海上运输有限公司(IMT)的《海上环境安全与质量保证衡准》一—MES&QAC。

      另外,对船公司检查的标准,由原先核查MMO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的符合性,到现在核查OCIMF 《液货船管理及自评》 (TMSA)的报告。

9. 三大航运联盟的组成

中国船员联盟于2009年1月1日正式上线,是综合型的船员社区,是船员、海嫂以及从事航运、船务等相关行业人群的交流平台。船员联盟至发展以来,为相关行业提供了不少参考资料和帮助,被大家亲切的称为船盟。船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长期漂泊在海上,没有稳定的互联网信号,有时在沿海航行、锚地、港口等特殊水域,可能会有微弱的无线网络,船盟为让更多的船员参与到交流中来,特开通手机版船员论坛,并已经拥有大量的手机用户。

10. 航运联盟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跨境B2C电子商务有三种物流模式:国际小包和快递、海外仓储和聚集后规模化运输。   国际小包包括中国邮政小包、香港邮政小包和新加坡邮政小包等,特点是运输时间长。国际快递有DHL和EMS等,特点是成本较高。这两种是最为传统且最简单直接的物流方式。对于众多未上规模的企业而言,国际小包和快递几乎是唯一可选择的物流方式。   海外仓储是在国外预先租下仓库,以海运或空运的形式先把货物运达仓库,然后在接到客户订单后从仓库直接发货。要实现这一模式并不容易,因为虽然在海外建仓库运输成本会低很多,还可以提高寄递速度,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很高。   聚集后规模化运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企业自身集货运输,这种物流运输模式主要适用于B2C平台本身即为外贸公司,企业自己从国内供应商处采购商品,通过自身的B2C平台出售给国外买家,通过买入卖出赚取利润差价。另一种是通过外贸企业联盟集货,主要是利用规模优势和优势互补的原理,将一些货物相似的小型外贸企业联合起来,组成B2C战略联盟,通过协定成立共同的外贸B2C物流运营中心。这种类型的缺点是有较长的运输周期和复杂的物流程序,并且企业在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于许多中小型外贸企业,这笔费用是难以承受的。   由于物流配送模式不仅直接关系到B2C外贸企业的交易成本,而且关系到海外买家对外贸企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关系到客户的购物体验,进而关系到卖家的销售表现和最后收益,因此,每个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产品性质选择最合适的物流模式。

11. 航空联盟合作的形式

俄罗斯航空、墨西哥国际航空、欧罗巴航空、法国航空、意大利航空、中华航空、中国东方航空、捷克航空、达美航空、肯尼亚航空、荷兰皇家航空、大韩航空、罗马尼亚航空、越南航空、沙特阿拉伯航空、黎巴嫩中东航空、阿根廷航空、厦门航空、印度尼西亚鹰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