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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和专用基金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1-08 23:14    点击:205   编辑:admin

一、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和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有限定用途的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分为一般资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内容。

一般基金是指滚存的结余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当年未分配结余中转入;二是从拨入专款形成的结余中转入。

投资基金是指对外投资形成的基金,投资基金也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从固定基金中转入;二是用货币资金、材料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从一般基金中转入,但该部分来源实际上并未增加事业基金,只是将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转为投资基金,在收回该项投资时,投资基金又要相应转做一般基金。按规定设置“事业基金”总账科目,按构成项目分设“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会计年度终了时,将当期未分配结余从“结余分配”科目转入本科目(一般基金)贷方。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价值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双方确定的价值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要对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调整入账: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

二、高股息基金与一般基金的区别?

1、一般高股息率比较高,每年都有分红。而一般基金的利率较低。

2、高股息基金也叫做分红型指数基金,这种基金聚焦在现金股息率更高、分红稳定。而一般基金焦点在物品,如医疗器械,工厂机器等,股息利率没有高股息多,分红也不是很稳定,会随焦点物品的价值上下浮动。

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简称责任基金,是指依海商法规定要求限制海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设立的担保在赔偿责任限额内清偿限制性债务的保证金。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第1l条第1项规定,被认定负有责任的人,可在提出责任限额索赔诉讼的任何缔约国或任何其他主管当局,设立基金。我国《海商法》规定:责任人要求依照《海商法》[1]限制赔偿责任的,可以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设立责任限制基金。根据上述规定,责任人可以设立责任基金,也可以不设立责任基金。因此,设立责任基金并不是责任人限制赔偿责任的条件,其目的仅在于使其船舶或其他财产获得某种特殊保护。海事赔偿责任基金包括人身伤亡责任基金和财产损害责任基金。对于单纯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索赔,责任人可以分别按有关赔偿限额设立责任基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同时发生的,责任人可以分别按有关限额设立人身伤亡责任基金和财产损害责任基金。上述两种基金的数额分别为海商法规定的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加上自责任产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相应利息。

拓展资料:海事赔偿责任基金设立后,将产生如下效力:

(1)任何请求人不得对责任人的任何财产行使任何权利;

(2)已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船舶或者其他任何财产被扣押的,或者基金设立人提交抵押物的,法院应当及时下令释放或者责令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除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另有规定外,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依照下列规定计算赔偿限额:(三)依照第(一)项规定的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的,其差额应当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并列,从第(二)项数额中按照比例受偿。

四、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怎样缴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接收从海上运输的持久性油类物质货物的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缴纳基金,但过境运输持久性油类物质货物除外。基金起征标准为每吨持久性油类物质货物0.3元人民币,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根据船舶油污事故赔偿额以及持久性油类物质货物接收量,考虑货物所有人及其代理人的承受能力,可调整具体征收标准。上述内容是《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具体内容以即将颁布实施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