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吴淞口天气预报电话号码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坚持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水文、气象、通信等设施的建设,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妨碍防洪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对在防洪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八条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防洪规划应当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按照以下规定编制: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长江河段及其他跨省河段防洪规划的编制按《防洪法》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二)鄱阳湖、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的防洪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其他跨设区的市的江河、湖泊以及设区的市界河的防洪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跨县(市、区)的江河、湖泊及县(市、区)界河的防洪规划,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其他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设区的市的城市防洪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但南昌市、九江市的城市防洪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防洪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七)有防洪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的城市防洪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其他有防洪任务的建制镇的城市防洪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防洪规划,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修改防洪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全省除涝治涝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易涝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除涝治涝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除涝治涝规划,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除涝治涝规划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 城市扩建,新建村镇、居民点和其他工矿企业、重大交通设施等,应当避开地质灾害和山洪多发地带以及重要行洪区、蓄洪区。已经建在地质灾害和山洪多发地带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观测、预警、预报设施建设,制定和落实避险方案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水土流失防治纳入流域性防洪规划,制定和落实防治方案,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 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 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未取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十二条 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的工程应当坚持除害和兴利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按照规划治导线实施,不得任意改变河水流向。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长江河段和其他跨省河段规划治导线的拟定按《防洪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其他江河、河段的规划治导线,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防洪规划编制权限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开发利用河道、湖泊(包括岸线)、水库从事旅游项目建设的,必须符合防洪规划要求,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四条 城市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保持行洪畅通。 第十五条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影响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行为: (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建矶头丁坝、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和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等阻水植物的; (三)弃置、堆放沉船、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阻碍行洪的废弃物的; (四)在堤防和护堤地上建房、开渠、打井、挖窖、葬坟、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五)其他有碍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 第十六条 在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影响防洪安全的行为: (一)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土流失的; (二)进行钻探、爆破、采石、取土、采矿、炸鱼以及在坝体滑木、修建码头等危害大坝安全的。 第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要求,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在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河道采砂规划中规定的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应当予以公布。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取土、淘金(以下统称采砂)的,应当依法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时间、采砂量和作业方式开采,不得损坏桥梁、堤防、护岸、水文测报设施和水下电缆、光缆、水文测流断面等,不得妨碍航运安全。 采砂危及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责令采砂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开采。 第十八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滩地不得擅自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占用时间。 第十九条 对壅水、阻水严重或者为提高河道防洪标准进行河道整治需要改建、拆除的涉河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河道管理权限提出方案,报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建或者拆除;因产权关系发生变更,建设单位无法改建或者拆除的,责令业主限期改建或者拆除。 第二十条 河道、湖泊以及水库等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定,并立桩标界,予以公告。 管理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根据防洪和工程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拨给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单位。 第二十一条 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培修加固堤防需要永久占用的土地、工程管理用地,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其中属集体所有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 进行河道整治所增加的可利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优先用于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用地。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防洪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含分洪道,下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按照 《防洪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划定。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按照防洪规划要求,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规划,控制蓄滞洪区人口增长,对居住在经常使用的蓄滞洪区内的居民,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等国家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规划,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依法启用蓄滞洪区分洪、蓄滞洪而直接受益的地区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补偿、救助义务。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办法及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蓄滞洪区内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工程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 水文测站应当根据水文测验技术标准,分别在测验河段的上下游划定保护区,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河段保护区上下界处设立地面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和擅自移动水文测报设施,不得进行危害和影响水文测报的活动。 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或者改建水文测报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迁移或者改建的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严禁将中标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河道堤防、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防洪工程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病险水库、险闸、险堤等水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对重点水毁工程进行修复。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管理权限,优先安排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坝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避免因洪水导致垮坝。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二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有防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防汛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防汛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督促本地区的防洪规划的实施; (二)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 (三)负责实施本地区的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四)组织建立与防汛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发布本地区的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 (五)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 (六)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在汛期,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防汛抗洪工作需要,设立临时防汛指挥机构,落实自保措施。 各防汛成员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工作。 第三十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长江河段及跨省江河防御洪水方案的制定,按《防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其他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防洪规划编制权限由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等国家蓄滞洪区的防御洪水方案,由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大型和省指定的中型水库及泉港、箭江、清丰山溪蓄滞洪区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中型水库和重要的小(一)型水库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其他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矿山企业的大中型尾矿坝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其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编制,报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有关地方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确需改变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洪工程、重要防洪设施、重点河段及其防汛准备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各自的防汛责任区的水工程和其他防汛准备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省汛期为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情况下,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提前进入或者延长防汛期。 当江河、湖泊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第三十三条 在汛期,水库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行,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度汛方案,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和监督。 在紧急防汛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及其对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人力等调度。 第三十四条 保护耕地五万亩以上(含五万亩)的重点圩堤的度汛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批准;防洪影响范围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大型和中型水库及对五河干流防洪调节作用较大的大型水库的度汛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保护耕地一万亩以上(含一万亩)、五万亩以下的圩堤、其他中型水库和重要小(一)型水库的度汛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组织编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其他圩堤和小型水库的度汛方案,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经批准的度汛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在建的水库、水电站、闸坝等工程的度汛方案,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按建设项目的管辖权限经相应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审批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第三十五条 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圩堤的运用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全省防洪总体安排,运用原则由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确定,日常运用与管理由圩堤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双退圩堤平毁或者自然溃口后,禁止修复。单退圩堤可以修复加固,但不得加高,在汛期遇到超进洪水位时,禁止增加子堤挡水。 第三十六条 与防洪有关的水利工程采取承包、租赁等多种方式经营的,经营者和所有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防洪责任和工程管理维护责任。经营者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有关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不得改变其防汛、供水、排水等原设计功能。 第三十七条 在汛期,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救灾车辆免交路桥(渡)通行费。防汛车辆通行证由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会同省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 第三十八条 根据汛情、险情,地方需要请求军队、武警支援抗洪抢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请求,由省军区、省武警总队联系安排。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应当为参加抗洪抢险的部队提供后勤保障。 第三十九条 江河、湖泊水位或者流量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分洪标准,需要启用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中规定的启用条件和批准程序;启用其他蓄滞洪区的,应当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中规定的启用条件和批准程序。依法启用蓄滞洪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拖延;遇到阻拦、拖延时,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强制实施。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洪事业。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防洪工作,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 第四十二条 防洪费用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防洪规划的编制及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水土保持及水文测报、气象、通信设施等防洪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四)防汛物资储备及运输费; (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允许列支的其他防洪费用。 第四十三条 防汛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负担、统筹调度的原则。省储备的物资主要用于全省重点防洪工程的抗洪抢险;市、县储备的物资主要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防洪工程的抗洪抢险。有防汛任务的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本地区和本单位抗洪抢险。 储备的防汛物资应当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调用的物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补偿。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的征集和管理,确保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第四十五条 财政、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防洪费用、水利建设基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政监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危害防洪安全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利用河道、湖泊、水库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防洪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采砂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滩地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逾期不按照要求改建或者拆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承担;建设单位和业主均无过错的,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建设单位或者业主予以补偿。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防汛调度的,由防汛指挥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将已经平毁或者自然溃口的双退圩堤重新修复,加高单退圩堤或者汛期在单退圩堤上增加子堤挡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不恢复原状的,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所在地县级、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阻碍、威胁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二)谎报洪水险情,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防洪规划或者除涝治涝规划的; (二)不落实防汛检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双退圩堤,是指圩内相应湖口水位22.00米(吴淞高程,下同)以下或者同河段二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退还为水域或者滩涂,圩内居住在相应高程以下的居民迁至圩外移民建镇。 本办法所称单退圩堤,是指圩内土地低水种养、高水还湖蓄洪,圩内居住在相应湖口水位22.00米以下或者同河段二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的居民迁出原居住地移民建镇。 2. 上海吴淞口天气风向上海市-吴淞[2023-2-7]潮汐表 农历[ 十七] 巨潮(活汛) 星期二 切换港口潮汐精灵15天天气预报 时间:21:20 ;高:0.69米 ;速:0.19 米/秒;0.8分潮 晚上潮水高度白天潮水高度配重流速 前一天2023-02-07潮历后一天 日长 潮况 潮汐 天气 风 06:42 ~ 17:33 十七 巨潮 活汛 01:46满潮2.8米 09:08干潮0.4米 14:06满潮3.4米 21:43干潮0.6米 多云 气温8.34°C 水温7.75°C 气压1022hpa 2级 10.5km/h 北风 0.15米浪 涨潮时间: 09:08 - 14:06(3.4米);21:43 - 23:59(??米)退潮时间: 01:46 - 09:08(0.4米);14:06 - 21:43(0.6米); 推荐赶海时间:5:10 - 9:10点(优);17:40 - 21:40点(好);最佳鱼口时间:0-2点;8-10点;13-15点;20 3. 上海吴淞口天气预报明天没有。只是之前有一阶段船着火了,停了一阶段,现在一切正常了。做之前最好在打电话咨询下票务中心,因为船受天气影响比较大,风太大或者浪太大的话都有可能停航。另外也多关注下海上天气预报,遇到强风一定就不要买票了,永远都是安全第一! 4. 吴淞口今天几点涨潮水退潮时间 00:23-08:09 涨潮时间 08:09-12:36 退潮时间 12:36-19:56 高低潮 满潮 干潮 满潮 干潮 潮时 00:23 08:09 12:36 19:56 潮高(峰值) 374cm 83cm 325cm 79cm 周一 05-30 周二 05-31 周三 06-01 周四 06-02 小雨 30℃ 东北风≤3级 多云 29℃ 东南风4级 小雨 30℃ 南风4级 阴 29℃ 东南风4级 5. 上海吴淞口天气预报1、大家尽量待在室内,不要外出。2、如果在室外,要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和老树,避免砸伤。路过桥下、屋檐等处时,要小心观察或绕道通过,以免因冰凌融化脱落伤人。 3、非机动车应给轮胎少量放气,以增加轮胎与路面的摩擦力。4、要听从交通民警指挥,服从交通疏导安排。5、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信息,避免因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停航或封闭而耽误出行。 6、驾驶汽车时要慢速行驶并与前车保持距离。车辆拐弯前要提前减速,避免踩急刹车。有条件要安装防滑链,佩戴色镜。 7、出现交通事故后,应在现场后方设置明显标志,以防连环撞车事故发生。 8、如果发生断电事故,要及时报告电力部门迅速处理。 6. 上海吴淞区天气预报现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工作也越来越难找,尤其是想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较合适的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很多人就选择在家创业,那么在家创业都干什么比较赚钱呢? 1.纯兼职 如果你甘于做一个收入稳定的小白领,不妨先尝试一下兼职。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白领做兼职是一种常见现象。兼职能干点什么?兼职职位有高有低,需要根据各人的能力、机遇而定。不过,不管何种兼职,都可以锻炼能力、积累经验,同时还可以积累一定量的资金,又不占用上班时间,不用放弃目前的工作,正好能够弥补想创业的白领的短板,可谓一举两得。 注意事项:白领在选择兼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与自己的特长和未来发展的方向相结合。兼职是为了缩短自主创业的距离,缩短从打工者到老板的距离,如果陷入到为兼职而兼职的局限中,为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斤斤计较,而忘记了对自己能力的锻炼和资源的积累,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2.抓副业 搞点副业赚钱是一个不错的项目,做自己的工作之外的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源和建立的人脉关系。兼职能干点什么?这是白领的一个特点,也是白领的一个优势,学会充分利用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源和建立的人脉关系进行创业,可以大大减少创业风险。因为相当于原来工作的延续,无缝衔接,创业也容易踏上成功之路。 注意事项:要注意不能将个人生意与单位生意搞混淆,将工作秩序搞颠倒,甚至只要是有利可图的生意就归自己,而无利可图或者亏本的生意就归单位,这样做不仅要冒道德上的风险,而且很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要区分清楚主业、副业,不能因为自己的创业活动影响单位的工作。 3.合伙创业 有些白领没有时间自己进行创业,但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或者拥有一定的业务经验和业务渠道,这时候就可以寻找合作伙伴一起进行创业。兼职能干点什么?不过在创业之初合作伙伴一定要先分清楚责、权、利,不能等到赚钱了再说。我们看到无数合作创业的伙伴,在公司没有赢利之前,双方都能够和谐相处、和和气气,一旦公司赚了钱,矛盾便开始出现,有时一发而不可收拾。这就是大多数合伙企业,开始热热闹闹,中间打打闹闹,最后一败涂地的原因。 注意事项:与合作伙伴一起进行创业需要注意的事项是:责、权、利一定要分清楚,最好形成书面文字,有双方签字,有见证人,以免到时候空口无凭。 4.色彩顾问 这是一群都市中的神秘人物,他们出入高档写字楼,衣着讲究,谈吐得体,气质不凡,他们不是很忙,却拥有不菲的收入;他们不是绝顶聪明,却获得大帮高层圈子的认可——因为,他们能够发掘魅力,制造奇迹!而仅用很少的投资,你就可以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色彩工作室。 5.分手礼品店 分手了,我还能给你什么不管是不是舍得,红尘中总有许多男男女女分分合合。在人的一生中,有过爱你的人、你爱的人,但是跟你结婚的不一定就是爱你或你爱的人。曾经总是美好的,如果在我们放弃的这一刻有些可以记住并祝福的礼物送给对方。也算是一种安慰吧!开一间《分手了,我还能给你什么》这样的特色礼品店。给更多无缘相聚的有情人一份祝福,也许也可以感动月老,让他老人家把红线重新接好。呵呵! 6.职业预测店 求职难,求到份称心如意差事更难。如果利用一套相关的测试软件,对每个求职者进行专项测试,指点迷津,肯定有市场。这样的小店开在高校附近最好。 7.居室诊所 在不破坏装修的前提下,解决管线缺少、下水道堵塞、暗线故障、墙内暗管渗水等问题。当然要有专业技术才行。 8.二手奢侈品寄卖店 时尚已成为建外SOHO的标签。就在这个“标签”的背后,却有人用行动对时尚作出了另类解释,用坚持开创了二手时尚的草根模式,这就是奢侈品寄卖店。LV手提包,PRADA眼镜,卡地亚手表……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标签——二手。 9.玩具医院 现在的玩具价格越来越高,功能越来越复杂,一旦损坏,留着没有,弃之可惜,有间玩具医院就好了。疗伤旅馆:人的一生总有不顺心的时候,希望一个人找块清静的地方进行反省。这样的诱馆,有心理医生听其倾诉,有供宣泄的娱乐场所,有宁静温馨的客房,让人忘却烦恼,调整心态。 10.开主题餐厅 比如“将浪漫进行到底”就是针对年轻人开的情趣餐厅,店内所有设计全部以2个人为单位计算,一条凳子也只能坐2个人,菜名也是比翼双飞之类的。“老人保健餐厅”则是针对老年人专门开出一间根据老人具体情况作出营养搭配套餐的餐厅。 11.代理产品或加盟 这一类型的创业方式,跟在公司上班一样,所卖商品虽然不是自己批发或制作,但是客户的来源却是创业者自己可以掌握的。此类型的创业者一般都是以加盟或代理的方式创业。创业者要投入此模式创业,最重要的就是要注重服务质量,因为创业者很难掌控商品的品质,相对而言,服务品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提升其他的附加值服务,才能吸引新客户,才能让客户产生信赖感,建立忠诚度。除此之外,此类的创业者需要大量的客户来源,因此创业者必须不怕生、善于沟通,还要多参加一些团体活动来扩大人脉。 12.新式种田 在城郊租块土地,以承包的方式转租给城里人,提供种子,在他们不在的时候帮忙照顾一下,然后收的粮食给客户自己,客户周末就可带着孩子去种田;或者租给恋人们,作为两人爱情成长的见证。 13.新奇特玩具 有什么好的创业点子?新奇特玩具首当其冲!金融危机下人们的压力日益增大,还好有新奇的玩具伴随,让解压成了一件轻松快乐的小事。逗趣搞怪的大便一坨屎表情敲敲捶子发声玩偶,多种表情,闭嘴、馋、搞笑。用力一敲,可爱的捶子会发出令人捧腹的“dang~dang~”声,并能不断震动,即好玩,搞笑,有可以当做敲背,消除疲劳,非常舒服。 14.流行饰品 有什么好的创业点子?一般说来,饰品的利润是保持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二百之间。也就是说进货价格在4元的东西定价大概在6--12块之间。如此巨大的利润当然是决大多数小本投资者的首选。流行饰品:项链、项坠、手镯、手链、脚链、手机饰品/包包挂件戒指、指环、挂件、佩饰、DIY饰品、胸针、耳饰、对戒、吊缀、星座饰品。 15.学生就业旅馆 学生就业旅馆是一种专业面向各大高校外出求职学生的公寓式学生旅店。按照设计,学生就业旅馆能提供免费的宽带上网、廉价的简历打印,免费提供招聘报刊杂志、招聘会场预告及公交、火车的详细查询等服务,此外,还可以提供小灵通出租业务。学生就业旅馆最大“卖点”在于它采取的是学生公寓模式,并以此降低每位居住者的房价。单人房40-60元,四人间25元/人,十人间15~20元/人,使得刚走出校门的学生不必为支付高额的住宿费而担心。 16.性感女装 女人是时尚的幸运儿,几乎所有的服装大师80%以上的努力都以女人为中心,在男女差异正日渐缩小的现代社会,大师们顽强地捕捉每一个灵感,通过时尚强调着女性的特征。大家都知道女人的钱好赚,大部分创业者都想要开一家女装店,因为开女装店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入门槛相对较低,从而成为创业者的首选,本书具有通俗、公益、实用的特点,采用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方法,讲解选址常识、装修要点、销售技巧及经营管理等知识,为您提供女装店的开店流程。希望您能从中受到启迪,成功开店。 17.带来健康的生命树 通常我们觉得室内空气不如室外清新,是因为室内氧气和负离子含量低于室外空间。生命树其实是一种能制氧散香的仿真植物的专利产品,它由多种特殊材料制成。外观是一棵枝繁叶茂、苍翠欲滴的树。但只要您愿意,它可以不停的产生氧气、负离子和香气,空气干燥还可加湿——可广泛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车内。目前,该专利产品有盆式、挂式、台式三大系列上百规格。单件成本价在100元左右,市场零售价可在400元左右。 18.婚姻“治疗”店 现代人的婚姻越来越脆弱,婚姻中也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不是万不得已,我想,都不希望走上离婚这条路。如果我们开一间专门负责诊断婚姻症状,并可以有效的治疗的的场所。呵呵!应该是益人利己的事情。 19.数码维修店 手机、相机、笔记本的大量普及已经向人们宣告了一个数码时代的到来,而数码产品极高的损坏率也为创业者们提供了一个商机,就是数码维修,而如今,无论是手机维修师还是笔记本维修师都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空缺。 20.开小店 这位白领说,其实很简单,他看准了地方,出钱盘下店面,请了几个人来开店,设了一个店长,工资要高些,其他人按市场行情走。他只要每个星期到店里走一趟,盘盘账。兼职能干点什么?因为店小,账目很简单,既省心省力,又不花时间。一位在上海工作的白领,手头有一定积蓄,但不愿放在银行里吃息,因为银行利息太低。从去年6月起,他瞅准时机,在上海吴淞码头开了一家拉面馆,后来连开了4家。现在这4家拉面馆每月能为他带来2万多元的收入,远超过其打工的薪水。 注意事项:类似这样的项目,非常适合想创业的白领。关键是你要开动脑筋,时刻留心,四处留心。另外,就是该下手时就下手,不能犹犹豫豫。大家都在找机会,机会来了你不下手,一眨眼机会可能就被别人逮跑了。 7. 上海吴淞口今天几点钟涨潮1 最早的轮渡时间是早上6点。2 这是因为薛家岛到青岛的轮渡交通是海上交通,需要遵循潮汐和海上天气等自然因素,因此轮渡时刻需要灵活调整。同时,轮渡公司也需要考虑到旅客的出行需求,设置一个早上6点的发车时间,以方便旅客出行。3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轮渡时刻可能会有改动,请在出行前提前查询官方通告或者拨打轮渡公司客服电话确认最新信息。 8. 吴淞口今天什么时候涨潮退潮水中含有的泥沙较多,所以是浑浊的。 黄浦江水有一定的含沙量,涨潮时江水挟带泥沙进入县内其他河港,退潮时流速减慢,部分泥沙沉积,使河床不断淤浅,以致县内河道大体每隔7~10年要疏浚一次。 黄浦江(常误写为“黄埔江”),始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淀峰的淀山湖。淀山湖接纳了上游太湖流域的众多来水,有人认为黄浦江的水源于浙江安吉龙王山,但淀山湖以上的河流不能称之为黄浦江。黄浦江全长约113千米,河宽300-700米,终年不冻(除清朝时期,有过冰冻记录),是中国上海重要的水道。 9. 吴淞口什么时候涨潮首先在提到标高时因搞清该标高是以什么高程系为基准的,常用的有1985高程系、吴淞高程系等,不同的高程系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其次码头标高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常规指的是码头平台的标高。最后提个小意见:一般在水运施工中,标高都应该用m表示,长度用mm表示 |
上海轮渡游船码头时间表(上海轮渡码头时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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